2、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处于项目审计结算程序中。由于施工方提供审计结算资料的滞后导致公司审计工作进度滞后。根据目前公司审计进度,“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无法在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完成工程结算工作。为保证充足的结算审计时间,公司拟将“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至2024年12月。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提高募集资金效率,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在充分考虑到工期、资源、人员等因素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表,确保施工进度的按期推进。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积极调配人员、优化资源配置,在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监督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展。建立内部跟踪和反馈机制,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统筹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审计结算的问题,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推进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定是管理层充分考虑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市场状况并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