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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4/7/4 9:00:0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7-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周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监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是根据当前市场情况,经过对原项目投资风险、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综合审慎评估后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28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周三)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杨家渡村2400头父系养猪场建设项目”、“年产18万吨生猪全价配合饲料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7月分别延期至2026年5月、2024年12月。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饲料厂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生猪产业链,保障公司养殖场饲料配套供应,降低饲料生产和物流运输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种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90.57亩。项目总投资27,897.5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450.12万元,建设期利息39.9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407.49万元。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饲料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原“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6000头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7,314.4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7,314.48万元。基于生猪行业环境变化,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及时调整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会同县广木6000头核心种猪场建设项目”的推进速度。同时,为匹配新五丰在郴州市及周边地区生猪产能的饲料配套需求,降低饲料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原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猪料新质工厂建设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27,897.5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7,314.48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预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此预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办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支行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拟申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支行办理额度为6,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授信期限1年。

以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同意票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0975证券简称:新五丰公告编号:2024-03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9日9点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

至2024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4日刊登/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传真:0731-84449596

(四)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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