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2024年度,公司拟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10万元/年,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袁微微女士、袁烨女士、涂友冬先生回避表决。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按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郭旭辉先生、袁微微女士、袁烨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涂友冬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告中指出上述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对上述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确认全体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核查意见;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报告;
8、《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9证券简称:智微智能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4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