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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5/16 17:04:28 浏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融资协议,协议项下的额度由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13亿元,其中黄金租赁将不超过1,000千克,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各种融资形式在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额度。在上述13亿元融资额度内,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元,在总担保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期限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跨年度持续有效。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具体分配如下表: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实际融资及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员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签订融资及担保协议等相关融资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及担保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同时,为提高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促进业务开展,拟授权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签署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融资、进行担保所需的董事会文件。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授信融资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如需要出具董事会决议的文件,由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共同签署即可生效,无需由公司2/3以上董事签署,此授权期限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限相同。上述授信担保,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配,公司将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实际授信融资及担保金额。

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上述各级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注:不局限于上述公司,包含当年度新设、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三、融资及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及其担保事务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商业保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和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金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能够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2,均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证券简称:金一文化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

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了保障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公司拟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额度390,000万元、向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30,000万元的融资及增信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度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29,2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600万元。

公司拟向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申请借款额度270,000万元、担保额度80,000万元的融资及增信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度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20,2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1,600万元。

以上借款及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以上借款及担保事项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海科金集团及海鑫资产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海鑫资产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刘芳彬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海科金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8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5层518

法定代表人:张俊峰

注册资本:273,330.49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2、海科金集团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673,388.38万元,负债总额2,296,080.74万元,净资产377,307.64万元;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183,761.06万元,净利润-233,686.9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579,123.71万元,负债总额2,251,948.23万元,净资产327,175.47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总收入44,426.18万元,净利润-51,464.52万元(未经审计)。

经核查,海科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鑫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3层3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学英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经核查,海鑫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海鑫资产持有公司287,749,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为公司控股股东,海科金集团持有海鑫资产100股权。海科金集团和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商建”)于2020年12月签署了《关于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海科金集团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海鑫资产、海科金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保证海科金集团、海鑫资产与公司授信顺利延续,公司拟继续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额度390,000万元、向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30,000万元的融资及增信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度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29,2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600万元;

公司拟向海鑫资产申请借款额度270,000万元、担保额度80,000万元的融资及增信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度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20,2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1,6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情况在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以上借款及担保事项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参考市场标准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借款及担保事项将在上述审议的总额度项下,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及担保金额为准,借款及担保的期限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的期间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海鑫资产为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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