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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11/3 4:10:48 浏览:5317

争力,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业务范围涉及国有资本运营、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储备业务、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69,607.33万元,净资产为890,615.7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50,641.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08%;2011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209,234.52万元,实现净利润27,092.22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722.19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2002年7月,是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国资委关于设立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批准,由原武汉统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统建集团”)和武汉城市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开集团”)合并重组而成的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是武汉市国资委授权营运机构,注册资本4.2亿元,直接管理的二级成员公司11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420100000209064。

三、股东情况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由武汉市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行使权益。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机制

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不设股东会,由武汉市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较为规范的治理框架,设立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就董事会的权利与义务、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总经理的职责权限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由武汉市国资委实施监管。发行人以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发行人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由武汉市国资委委派或更换,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在出资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集团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重大项目、重大投资方案;

2、决定集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3、决定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资金计划;

4、决定集团公司的亏损弥补及盈余分配方案;

5、决定集团公司年度借款总额,决定集团公司资产用于融资抵押额度,决定对所投资企业贷款年度担保总额度;

6、决定收购、兼并其他企业和转让所投资企业产权;

7、制订公司的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决算方案;

8、按照规定程序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所属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向控股、参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对控股公司委派财务总监;

9、决定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及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业绩考评结论、奖惩、报酬及支付方式;

10、决定设立相应的董事会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决定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拟订集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12、拟订集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提出集团公司破产申请;

14、拟定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发行人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总经济师等组成。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主持集团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董事会通过的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年度资金计划、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集团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4、拟订集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层设置方案;

5、拟订集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6、拟订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章;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同级管理人员;

8、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所投资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9、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的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10、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组织实施对集团公司各部门及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业绩考核评价;

11、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审批集团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费用支出;

12、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及年度资金计划,审批集团公司的财务支出款项;

13、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代表集团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14、董事会、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发行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组织结构图如下:

五、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下属二级控股子公司12家,各公司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开”)前身为武汉城开集团,成立于1984年7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2002年7月发行人由武汉城开集团和武汉统建集团合并而成时,武汉城开集团更名为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旗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支柱企业之一。武汉城开先后成功开发了丰竹园、堤角星园、天梨阁北苑、园丁苑商住楼、七里晴川、东亭碧竹苑、波光园、玉桥新都、天玺花园等商品住宅小区并承担了武汉市谌家矶、青菱乡经济适用房、青山棚户区工人村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规模保持稳步增长,各项经营指标逐年递增,年开发量保持在30万平方米以上,每年向国家纳税均在3,000万元以上。2003年至2010年间,武汉城开连续多次被武汉市政府授予“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被湖北省政府授予“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8,207.60万元,净资产24,973.19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511.54万元,净利润3,042.75万元。

(二)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中鄂联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鄂联”)成立于1993年11月,注册资本8,330万元,于2000年11月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该公司成立十多年来,先后投资了50多亿元,累积开发总建筑面积达300余万平方米,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自营项目有30个,其中超过5万平方米、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有11个,包括辉煌公寓、永清庭院、紫藤花园、古田四路经济房小区、紫竹园、紫薇花园、润和花园、同鑫花园、紫云?黄狮海岸、紫润明园、紫轩?美佳等武汉市著名小区;承担了9个大型功能性项目,包括武汉市纪委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大楼、武汉市公安局警卫培训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及市政工程、武汉市塔子湖体育中心场馆、武汉新区江欣苑还建房项目、青山棚户区安居房、钢城四小、华腾园、市廉政教育基地等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合格率达100%,优质率达80%以上。武汉中鄂联先后荣获“湖北省房地产开发十强企业”、“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十强”、“武汉市重合同守信誉AAA级企业”、“新洲区纳税先进单位”、“武汉市优秀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9,253.95万元,净资产16,306.82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128.34万元,净利润4,717.56万元。

(三)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统建”)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13,500万元,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武汉统建是以原武汉市住宅统建办公室为主要投资方组建的国有控股房地产开发公司,现为发行人旗下核心子公司之一。武汉统建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宗旨,努力奉献社会,为武汉城市住宅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建成香江花园、千禧园、阳光花园、大江园、水岸人家、同安家园、锦绣江南等近30多个大中型住宅区,累计完成开发投资80多亿元,完成住宅开发800多万平方米;同时,积极承担了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还建任务,先后组织建设了80万吨乙烯工程还建房、东方雅园经济适用房等多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自2000年来,武汉统建多次被湖北房地产开发协会评为“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五十强”,长期位居“武汉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前三强”。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76,966.67万元,净资产37,978.72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441.18万元,净利润14,151.43万元。

(四)武汉建开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建开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建开”)成立于1997年7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武汉建开实力雄厚,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先后参与了汉口花园、同安花园、同鑫花园、爵士嘉园等20多个小区的建设并均获市优质工程,工程优良率达到100%。其中,武汉市防汛指挥调度中心工程、统建大江南苑12#楼荣获“湖北省楚天奖”,统建大江南苑1#2#3#楼等荣获“武汉市黄鹤杯奖”。2004年至2008年,武汉建开连续5年被评为“武汉市建筑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和“建筑业协会先进企业”;2007年被武汉市建筑业协会评为“武汉市建筑企业AAA信誉企业”。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724.32万元,净资产5,884.19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4.44万元,净利润13.57万元。

(五)武汉恒达房屋开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恒达房屋开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房屋”)成立于1991年6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拥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恒达房屋先后开发了东亭小区、江花商住楼、香江新村、盘龙湾等多个高品质住宅区,其中香江新村项目荣获“武汉市首届放心房评选AAA级综合奖及最佳信誉奖”荣誉称号。恒达房屋多次被湖北省和武汉市评为“百强企业”、“房地产开发五十强”、“武汉市房地产销售五十强企业”。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895.13万元,净资产7,237.13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8.29万元,净利润1,005.85万元。

(六)武汉城开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城开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开基础”)成立于1993年10月,注册资本800万元,拥有湖北省地基基础二级施工资质,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城开基础可承担2,000万元以上静压桩、振动灌注桩、夯扩灌注桩、钻孔(冲孔)灌注桩、锤击桩、人工挖孔灌注桩等各类桩型的施工。自成立以来,城开基础先后承接了武汉青少年宫艺术综合楼、开总培训楼、江岸环卫综合楼、公安局指挥大楼、政协办公楼、汉正街多福路改造工程、琴台大剧院、中山舰旅游区等市政府重点工程和天梨阁南苑、汉口花园、青菱乡经济适用房等50多个小区近500栋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桩基础工程。城开基础承建的项目共获“武汉市黄鹤杯”金奖2个、银奖17个,获安全文明施工奖50多项,未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事故;该公司多次被评为“武汉市建筑企业AAA信誉企业”、“武汉市优秀企业”等。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6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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