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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发布日期:2016/4/22 3:11:59 浏览:1941

专栏16:幸福武汉建设“七大工程”

——脱贫攻坚工程

——基础教育提升工程

——就业服务提升工程

——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保障性安居提升工程

——基本医疗服务提升工程

——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专栏14: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

按照“全城规划、产城融合、生态新城、城城对接”的理念,打造“中法合作之城、低碳示范之城、产业创新之城、生态宜居之城”。

国际开放共享示范。加强中法双方在新城整体规划设计上的磋商合作,打造具有“法式”风情的可持续生态新城。

新城产业功能示范。打造中部设计和高端制造业研发中心、休闲旅游聚集地、医疗健康产业集群、文化创意基地和教育培训基地,形成武汉西部“千亿板块”新的经济增长极。

生态城市建设理念示范。按照“国家视野、百年经典、非冲击建设、零污染排放、原生态风貌、后现代文明”理念,突出“绿色、高效、人本”效应,打造世界级水平的生态新城。

中欧文化融合示范。将知音文化与浪漫的法国文化相融合,促进中法文化交流、研究、示范及推广。

专栏15:武汉市“111计划”

推进市外农业转移人口居住证梯度赋权100万。

推进有能力、有意愿的市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武汉100万。

引导市内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定居100万。

(上接第十版)

三、推动外贸优化升级

增加出口产品技术含量,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以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科技兴贸、船舶出口等重大外贸出口基地为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出口基地。强化出口主体培育,推进外贸骨干企业龙头工程、成长企业壮大工程和开口企业实绩工程,建立梯次出口企业培育体系。完善出口市场结构,巩固美欧日等传统市场,开拓东盟、非洲、拉美、中东、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市场,探索利用电子商务推进国际贸易。改善和扩大进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支持重要工业原材料、能源等战略性资源进口。推动服务贸易便利化,加强研发服务、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到2020年,进出口总额在2015年基础上实现翻番。

第四十一章展现城市国际化新魅力

优化开放环境,加快完善对接国际标准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生活环境的国际品质,塑造城市国际化新形象,建设中部国际化服务中心。

一、实施口岸功能提升工程

积极争取设立内陆(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推进在东湖高新区全面开展自贸区先行先试工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申报建设。争取获批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实现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东湖综合保税区、武汉出口加工区整体联动。推动口岸升级,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扩大口岸开放范围,加快特殊商品进境指定口岸申报建设,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协作,探索多式联运一次申报,共同推进区域通关及检验检疫一体化,构建大通关综合服务体系。

二、实施国际环境优化工程

推行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国际标识,重点在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行政体制创新、科技体制创新、金融制度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完善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快探索,逐步实现管理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环境国际化。城市各项活动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调控机制、运行方式等与国际通行惯例相协调、兼容和对接,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营商环境。推进公共服务国际化,建设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等,打造一流的国际化生活环境。

三、增强国际交往能力

加快外国领事馆区建设,引进外国领事机构及国际性组织,并争取外国政府在汉设立贸易代表处、代办处和签证处,争取更多国际商会、协会和国际经贸促进机构落户武汉。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往,扩大与周边国家的交往,参与国际双边多边交往,广泛开展民间对外交往,形成全方位对外交往网络。深化国际友好城市及友好交流城市的交流合作。提升“双谷”、“双城”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打造国际合作典范。积极策划引进、承担国际性政商、文化、学术等重大活动,精心培育并办好具有武汉特色的国际性展会、国际性节会、国际性会议和国际性体育赛事。

四、实施城市形象塑造工程

制订并实施面向国内外的城市形象宣传计划,开展“全球营销”行动,“武汉,每天不一样”深入人心。通过政府传播、媒体传播和活动传播等途径,充分利用重要载体、重大事件和名人效应推广城市形象。加强同国际知名传媒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借助国外公众媒体平台,向世界展示“大江、大湖、大武汉”的城市魅力。完善武汉城市形象识别系统,集中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以举办重大涉外活动为依托,搭建国际交流合作新平台,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城市影响力。

第十二篇建设共建共享的幸福武汉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民生托底计划和公共服务供给创新计划,推动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与水平,切实让全体市民成为共建共享发展的主体。

第四十二章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贯彻落实“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一、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创新精准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农业现代化引领作用,优先支持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区域的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事业发展。通过产业扶持脱贫一批,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通过技能培训转移一批,实现贫困劳动力技能按需培训,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通过助学扶智帮助一批,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实行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中职、高职教育阶段免学费、免住宿费以及助学金资助制度。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实现贫困人口就医便利,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通过低保五保兜底一批,确保实现全市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全部脱贫。以大别山试验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革命老区发展。到2018年,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全市271个贫困村分三批全部脱贫出列,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70,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二、抓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

全面实施移民增收计划,精准落实移民脱贫解困,分步推进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到2020年,建成移民美丽家园29个,确保移民留得下、稳得住、能致富。

三、做好对口帮扶及援藏援疆工作

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精准定位帮扶对象,巩固提高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水平,力争实现领导、干部、党员对贫困村、老区村及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遵循党中央对口援藏援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省对口援藏援疆战略部署,不断拓展支援路径,加强援藏援疆干部人才的服务与管理,为西藏、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武汉力量。

第四十三章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形成学习型社会,加快建设全国教育服务中心。

一、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实施基础教育提升工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全面推进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缩小资源分配的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加快解决因城市建设、人口迁移、生育政策等带来的入学矛盾。进一步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加强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继续办好各类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读教育,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利。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力度。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杂费。全面推行全市统一的公用经费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着力优化教育结构

加快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形成高质量、可选择、有特色的发展格局。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编制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促进形成特色发展、开放办学、提高质量、服务地方的高等教育办学格局,加快推进市属高校建设,支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与世界知名大学合作办学,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教师人事制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实施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计划,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特色发展、错位创优。不断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形成开放多元的办学体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进一步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渠道。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教育云试点,开展“互联网 教育”试验,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加强和促进中小学实践育人工作,广泛开展校园足球,重视发展学生体艺特长,构建具有武汉特色的现代化校本课程体系。

第四十四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促进创业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以壮大发展先进制造业增加就业岗位,以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新的就业增长点,以鼓励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就业容量,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实施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价制度。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打造劳务品牌。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激活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挖掘创新潜力,激发创业活力。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扩大创业扶持范围,畅通融资渠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加快实施高校毕业生“互联网 ”行动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创业就业。培育创业主体,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加强技师学院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大学生就业梦想之城。“十三五”期间,成功创业10万人以上。

三、优化市场配置调剂就业

实施就业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体系,及时把握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建立健全实名制登记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统计制度。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打造武汉市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继续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快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

第四十五章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在发展中积极推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和优化。

一、稳步提高居民收入

提升居民增收能力,不断优化居民收入结构,继续完善以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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