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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布日期:2016/10/23 14:49:57 浏览:2377

(上接B6版)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发行人及发行人控制的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自报告期期初即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风电设备、天顺、沈阳天顺、包头天顺、天顺新加坡、北京天顺、天顺新能源、天利投资、广西上思、白城天成、天顺印度和天顺欧洲;

2013年合并范围无变化;

2014年无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减少的子公司为:北京天顺。本年度公司将北京天顺100股权转让予宣力控股,遂不纳入合并范围。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北京天顺更名为北京新能源。

201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中联利拓、宣力控股、哈密风电、北京新能源、南阳广顺、济源天顺、菏泽广顺和鄄城广顺。其中,宣力控股为增持55后变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能源作为宣力控股全资子公司相应纳入合并范围;其余均为新设立公司。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 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 期末存货净额)/2]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 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总股本数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 S1 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 S1 Si×Mi÷M0–Sj×Mj÷M0–S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 NP÷2 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4、发行人目前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相同。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重点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总资产分别为292,782.49万元、297,214.22万元和464,318.23万元,保持稳定增长。2015年末总资产较2014年末增加167,104.01万元,增幅56.22,主要系发行人为哈密三塘湖300MW风电场等项目建设,筹集了借款,使得总负债及总资产上升所致。

从结构上看,发行人目前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平均为60.32,在流动资产中,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分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保持较高水平,反映出公司经营质量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保持良好状况。

(2)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453.00万元、1,558.36万元和7,680.25万元,为以票据形式收到的货款。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的风塔销售款。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为发行人流动资产的主要部分,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16、26.22和30.90。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38,129.57万元,增加幅度为75.73。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主要国外客户本期订单较多,另一方面加大了国内客户的开发力度,销售额相比上年同期增长53.22,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一年以内(含)的比例平均为92.34,公司账龄结构良好。

最近两年,发行人针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Vestas主要包括以下单位:vestaschileturbinaseolicas、VestasWTGMéxicoS.A.deC.V.、VestasManufacturingA/S、VestasNorthernEuropeA/S、VestasDeutschlandGmbH、VestasPolandSp.zo.o、VestasTurbinasEolicasdeUruguayS.A.、vestaseasternafricaLTD.

注2:GE主要包括以下单位:GEWindEnergy、GeneralElectricInternational,Inc.、GEWindEnergyGmbH、GeneralElectricCompany、GeneralelectricenergydobrasilEqeServDeEnergiaLTDA、GEIndiaIndustrialPvt.Ltd.、GEEnergy(Sweden)AB、GEEnergy(Ireland)Ltd.。

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目前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是谨慎的、合理的,计提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发行人业务实际情况。(3)预付款项

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以及风电场项目建设的工程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末,预付账款较2014年末增加799.56万元,增幅20.86,主要是因为发行人风塔订单量大,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增加较多,另一方面,新能源板块风电场项目陆续进入建设期,本期预付工程和设备款项增加较多。

最近两年,发行人的主要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保证金、押金、员工备用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937.69万元,增幅253.72,主要是因为期末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修路押金309万元,以及投标保证金增长较多所致。

2015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4,270.10万元,增幅326.64,主要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交付的押金3,850.00万元。

(5)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生产风塔用的钢板、法兰等原材料、期末未完工的在产品及部分库存商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13年末增加10,683.21万元,增幅43.61,主要由于期末尚未完工在产品较上一年度增加10,243.77万元。存货的增加主要由于发行人近年来业务增长较快,订单和销售额逐年增长,对备品备件的需求量增加所致。发行人至少于每年末对存货进行盘点。

2015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14年末减少5,127.84万元,主要系期末在产品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发行人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库存商品期后销售状况良好,通常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况。发行人2013年底按订单生产的69套风塔基础段产品,买方一直未提货,为预防拒收风险,2015年上半年按生产成本扣除可变现净值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429.39万元,可变现净值按现行市场处置价格确定。2015年钢材价格持续下跌,谨慎起见,发行人期末对原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124.65万元,可变现净值按现行市场处置价格确定。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大额存货减值情形。

(6)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14年末增加18,767.60万元,增幅34.68,主要系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较2014年末增加较多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发行人对参股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发行人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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