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9-27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姑苏区交通信号隐患治理及优化提升项目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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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行政区域苏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9月27日17:0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3:30开标地点【平泷路】K502公开开标大厅(二)预算金额¥487.565727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工项目联系电话0512-69820896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62153609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严工
项目概况
姑苏区交通信号隐患治理及优化提升项目JSZC-320500-JZCG-G2024-0498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8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4-0498
项目名称:姑苏区交通信号隐患治理及优化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487.56572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7.565727万元
采购需求:
完善姑苏区范围内部分道路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灯布设,部分路口信号机联网改造及增设流量检测设备,部分路口路段增加交通安全信息提示屏及运行管理模块,将交通流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等信息接入控制中心。
项目完成3套机动车辅灯增设改造,9套非机动车辅灯增设改造,110套人行灯增设改造,新增50套各型号尺寸的交通安全信息提示屏,26处联网型信号机新增或改造建设,79个断面雷视融合微波检测器流量采集,以及配套管路管线开挖敷设恢复,供电供网通讯。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各项单价不得超过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适配苏州市公安局现有相关技术环境。采购单位于10月11日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单位可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钱永烨13358040782),并结合现场实际因素及本招标书需求,自行考虑实施难度,并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中标后采购单位不因投标单位对现场环境不了解而造成损失承担责任。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中标单位应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三年。免费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使用部门确认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0-18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