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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

发布日期:2024/7/4 8:56:53 浏览:43

来源时间为:2024-03-14

3月14日上午,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专题开放日活动,并召开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振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副院长杨恩乾主持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来自全市的消费者代表、行业代表、社区代表,市中院特约监督员等5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中,章某诉称某购票平台制定的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求判令该限制条款无效,返还购票支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庭审中,双方均充分举证并发表了辩论意见,本案将择期判决。

庭审结束后,受邀代表走进市中院院史陈列室,现场感受市中院的组织沿革和历史变迁,了解近年来市中院坚持能动司法践行为民初心、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的奋斗足迹。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蔡绍刚指出,“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很中肯,听了很受启发。在供给端如何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在消费端如何依法规制恶意消费维权行为,人民法院怎样既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又维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蔡绍刚强调,全市法院要在既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对加强消费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找准司法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战略实施的着力点,进一步健全审判工作机制,推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治理体系,助力苏州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

要着力提升消费纠纷案件办理能力水平。依法妥善审理产品质量、交通、旅游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引导生产经营者通过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获得竞争优势。要准确适用网络消费纠纷司法解释,依法审理新兴网络消费案件,服务保障消费升级和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要加快推进消费纠纷前端预防化解。与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要进一步拓展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合力推进消费纠纷前端治理、多元化解。精准对接地方在创新消费场景、拓展消费空间等方面的司法保障需求,通过设立“融诉驿站”“共享法庭”,持续深化法官进网格工作等方式,依法助力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要用心用情营造放心消费、舒心消费的法治环境。认真吸收各位代表、委员,消费者代表、行业代表就优化消费环境、营商环境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出一系列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案件审判质效、优化司法服务效能的务实举措。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等方式,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案例事例,促进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林振兴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庞大复杂的系统法律工程,离不开有关法律制度和消费维权机制的保障。面对新消费需求、新消费模式、新消费业态以及市场新领域等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争创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消保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市中院的协同合作,向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和标准空白或滞后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发力,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不断提升公众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壮大消费维权力量,为谱写“强富美高”新苏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市委统战部民主党派工作处处长单永泰表示,法院开放日活动具有良好的宣传教育意义,能够有效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让公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程序,促使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作为党外人士,要围绕苏州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同时立足岗位职能更加生动地宣传苏州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更好地凝心聚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会上,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黄源榕通报了2023年度苏州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及相关典型案例。2023年度,苏州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4315件,审结4205件,案件主要涉及服务合同、买卖合同等纠纷类型,涵盖教育培训、食品药品、文化旅游和康体消费等行业。近年来,苏州两级法院围绕“舒心消费法治护航”主题,探索形成了以依法发挥审判职能为基础,以纠纷多元化解、深化调查研究、强化法治宣传为支撑的“1 3”工作架构,为苏州市建设“诚信苏州·消费天堂”品牌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精彩发言

市人大代表、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蒋晶表示,近年来新业态新领域的快速发展对企业诚信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管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审判机关都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希望法院依法审理好涉“知假买假”纠纷,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市人大代表、苏州市民治路幼儿园教科室主任张兰表示,近年来,新型的消费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希望苏州法院进一步加强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依法审理各类涉及电子商务领域的案件,进一步统一司法裁判理念和裁判尺度,让网络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更加放心。同时进一步构建有利于促进消费的纠纷化解体系,实现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质效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讼权益相统一。

市政协委员、民建苏州市委会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吴忠庆表示,法院开放日的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苏州两级法院近年来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中可以看到,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比约60,这说明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把纠纷化解于诉前,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希望苏州法院继续深化诉源治理品牌建设,助力优化消费环境。

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委员会法律专门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苏州市委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江苏玉贤律师事务所创办人邵玉琴表示,市中院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很可能会遇到的纠纷,非常有利于提高普通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希望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队伍建设,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行业代表、同程旅行客户体验中心客户经理卜旭俊表示,“消费者无小事”,尤其从客服服务的角度来说,在前端就解决好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对于后续的矛盾纠纷化解至关重要。这提醒着我们在工作中要牢记“客户第一、到我为止”的服务理念,通过不断提升客户的感受体验,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提升用户满意度。

社区代表、盘一社区书记兼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杨勇表示,社区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居民群众也是最普通的消费者之一。一方面要对辖区的经营主体加强诚信经营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更要走进千家万户,引导群众采用合法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消保委,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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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_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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