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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16/12/9 2:01:27 浏览:1443

2月16日,《上海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到2018年,实现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有利于互联网创新的宽松制度环境,确立上海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地位。

《意见》明确了21个“互联网+”专项,其中“互联网+文化娱乐”专项提出,提升基于互联网的娱乐应用规模,重塑娱乐产业链,鼓励用户娱乐消费习惯的改变。丰富内容创作,促进发展UGC(用户生产内容)、PGC(专业生产内容)等内容创作模式,支持研发原创内容、移动内容、热点内容、高清内容等创新内容产品。创新平台服务,面向数字互动娱乐、网络视听、网络文学、网络出版、数字音乐等领域,推动建设海量内容加工处理平台、内容发布流通平台、实现高清播放的内容播控平台。创新营销模式,探索互联网新媒体营销,鼓励互联网文化娱乐和文学、影视、教育等其它产业进行深度跨界合作,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业态模式创新。

“互联网+众创空间”专项提出,鼓励建设众创、极客等平台,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文创园区、科技园区等,为新型业态发展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众创空间服务平台,提供自由开放的协作环境,鼓励跨界的交流,促进创意的实现以至产品化。

以下为《上海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意见》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上海市推进“互联网 ”行动实施意见

沪府发〔2016〕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现就本市“互联网+”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抓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和培育“四新”经济的契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对接国家战略,突出上海互联网产业基础和优势。以创新、开放和包容的“互联网+”思维改革创新,打造“互联网+”产业融合新模式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生态环境,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形成对长三角乃至全国的产业辐射带动能力,确立形成上海“互联网+”发展新优势。

(二)推进原则

1.需求主导,融合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融合本市制造业、服务业基础优势,深化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网络众包、云制造等,贯通和共享全流程数据,创新业务模式,推动交叉融合领域多点突破、融合互动和跨界发展。

2.资源整合,普惠民生。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支撑,借助互联网实现资源开放、实时、平等、低成本对接供需方,形成全民参与的互联网生态圈,打造具有平台化支撑的民生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

3.开放共享,安全有序。以开放包容的思维进行产品创新、组织创新、模式创新,共享资源要素,提高资源利用率;完善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标准规范体系,增强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形成安全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

4.宽松环境,创新监管。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营造“互联网+”宽松制度政策环境,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创新;结合互联网思维,重构政务服务系统逻辑,创新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实现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有利于互联网创新的宽松制度环境,确立上海互联网发展的优势地位。

——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保持互联网经济高速增长态势,引进和培育并举,打造以开放创新为特征的互联网经济新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融合互联网思维,革新产品制造、生产组织和市场服务方式,带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

——营造互联网发展新环境。有效破除互联网融合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互联网+”发展基础资源支撑,健全制度、资本、文化要素,形成上海“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型生态圈。

——打造互联网城市新品牌。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创新,有效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努力将上海建设成创新动力强劲、产业特色鲜明、企业规模聚集、品牌效应显著的“互联网+”产业名城和融合示范城市。

二、专项行动

“互联网+”加速经济转型升级,通过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做强实体经济,带动产业升级;“互联网+”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互联网向衣食住行等诸多民生领域加速渗透,整合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营造普惠化的移动智慧生活,实现智慧民生、信息惠民;“互联网+”推动城市管理创新,借助互联网思维,推动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等领域科学、快速、有效的运行管理,促进互联网与政府关键要素职能的深度融合,助力建设开放、透明、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项1:互联网+研发设计。依托互联网及时响应客户的设计需求变化,灵活开展创新研发设计,通过智能化的人机交互、协同、决策和执行,提升设计效率和质量。打造相互合作的虚拟空间,开发基于互联网的结构系统协同优化设计软件,形成具有良好的容错能力、可扩展,以及分布式、开放的互联网智能设计体系结构。发展个性化产品云设计,借助云平台和互联网,将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有效传导到产品设计,以模块化、标准化的部件构建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建设“设计众包”协同平台。发展基于制造工艺的产品模块化设计,推动制造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设计平台,创新开发模式和运营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专项2:互联网+虚拟生产。通过互联网实现虚拟集成环境下的生产模式,综合运用仿真、建模和分析技术,增强虚拟生产的决策与控制。建设虚拟生产平台,包括生产计划仿真分析与优化、虚拟生产环境布局、虚拟设备集成、虚拟计划与调度等模块。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虚拟制造体系结构,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动态、分布、合作虚拟模型集成,制造各阶段的信息集成和关联。促进互联网与车间的数字化、3D仿真融合,在产品装配、制造工艺、生产过程等生产环节实现仿真、评估和优化,实现设计对虚拟生产的指导和虚拟生产对设计的反馈验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专项3:互联网+协同制造。以敏捷制造、柔性制造、云制造为核心,集成各类制造资源和能力,统一行业标准,共享设计、生产、经营等信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搭建协同云平台,支持海量资源统一管理及弹性架构,实现松耦合、紧耦合等形式的协同制造模式。推动个性制造信息服务,实现个性化、小批量制造生产,打造在线需求与营销服务平台,推动小规模定制产品的互联网制造。建设基于CRM的云制造平台,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以统一的质量管理要求,促进企业间生产资源的集成。(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国资委)

专项4:互联网+供应链。利用互联网同步信息流与物流,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推动供应链管理向互联网模式转型。推动供应链的电商化,借助云平台和互联网技术,推动供应链节点网络化,优化改变供应链流程,形成全新商业模式。打造垂直电商供应链,培育个性化需求的多品种、小批量智能制造新模式,发展面向个性化市场的垂直电商。建立供应链管理平台,借助物联网的感知信息,监控智能供应链的专业工具和智能化供应链决策系统,推动供应链网络协同规划和自动制定决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专项5:互联网+智能终端。融合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提升传感器、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汽车、可穿戴式设备等终端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支持传感器智能化,面向工业控制与安全监测需求,实现多传感器和多参数综合测量、自诊断、数据处理以及自适应能力的在线控制。加大数控系统研发,提高高档数控机床运动控制、逻辑控制和全息人机交互等系统的智能化、标准化、通用化水平。大力发展互联网汽车,集成新能源、智能语音、车路协同、辅助驾驶、无人驾驶等技术,打通汽车全生命周期和互联网生活圈。提升机器人智能化水平,围绕工业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促进机器人标准化、模块化发展,突破人工智能识别控制等技术。创新发展可穿戴式智能设备,通过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提升应用服务能力,联合芯片、软件等上下游企业更好地实现软硬协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专项6:互联网+能源。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协调匹配,加强对能源生产、调度、输送、消费的信息监测,努力实现电力供需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实现燃气管网数字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智能调度,加强对能源数据的分析挖掘与预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发展分布式能源网络,推动微型燃机、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智能微网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推进核心港区岸(港)基供电建设并扩大应用范围,逐步建成包含分布式能源系统、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能源用户端等环节的开放共享能源网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专项7: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互利金融,以丰富的业务形态、创新的服务形式、多样化的参与主体,促进形成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新兴金融模式,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发展新兴金融模式,鼓励符合规定的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商业模式创新,为优秀产品、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完整的金融解决方案。创新金融支付手段与渠道,完善移动支付产业链,推广便民金融服务。提升信息安全与信用保障,加强移动支付、网上交易安全研究,完善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及隐私的安全保护政策,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支持建设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用服务体系,发挥信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基础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市通信管理局)

专项8:互联网+电子商务。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构建完备的电子商务产业链体系。推进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商园区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建设电商创业创新空间。推进电子发票试点,推广电子合同应用,完善电子商务统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质量检测机制,打击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等新兴渠道发展网络营销新模式。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转型。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探索推进上海与华盛顿州“互联网+”商务发展合作机制。推进跨境电商创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标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标准协调制度的应用和制定;推动虹桥和浦东两大机场兼具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和出口业务功能;鼓励和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以“海外仓”的模式开展出口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专项9:互联网+商贸。借助互联网实现传统贸易向服务贸易升级,实现产业链整合、供应链集成、价值链提升及生态链维护;重构商业模式,从租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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