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9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16-039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限制性股票授予等事项,公司对《章程》做出修订,本次章程修改对照表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还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09证券简称:北特科技告编号:2016-03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2016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8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了31万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决定本次授予公司部分员工3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1,064,557股变更为131,007,557股,公司本次授予公司部分员工310,000股剩余限制性股票,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公司股本变更为131,317,557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1,317,557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限制性股票授予等事项,公司对《章程》做出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决策时间在2015年,为适应新的市场情况变化,公司拟将由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电控转向系统关键零部件优化工艺扩能降耗项目》分拆为两个项目,即《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系统关键零部件优化工艺扩能降耗项目》和《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分拆后的两个项目与原项目在投资规模、产品、产能、产值预计效益等方面均保持不变,其中《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系统关键零部件优化工艺扩能降耗项目》项目仍由原实施主体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实施地点上海实施,《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由重庆北特科技有限公司在重庆实施,两个项目投资规模如下:
其他详细情况请见附件《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系统关键零部件优化工艺扩能降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汽车转向系统和减振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子公司投资规模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现拟以重庆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重庆北特科技有限公司工厂项目》
主要投资规划如下:
投资总额294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74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41万。
项目实施后,自2017年投产,至2020年达纲,形成新增生产齿条成品70万支、蜗杆成品120万支、齿轮成品120万支、活塞杆成品860万支、活塞杆电镀及镀后工序600万支的生产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009证券简称:北特科技告编号:2016-04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6年8月23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1万股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8月23日为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1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对象共计86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具体如下: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内予以锁定。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比例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4.80元/股,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9.60元/股的50确定。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15-201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16-201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本期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5年9月1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靳晓堂、靳国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15年9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9月1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6年8月23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3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