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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4/25 1:59:43 浏览:4719

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68号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6

联系人:常玉林高翔

联系电话:021-59869117

传真:021-5986911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临2016-01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2、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的金额:2.6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18日,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对2016年借款担保需求的预测,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

为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公司可能需要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在2016年度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2016年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金额(含目前正在履行的担保)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二、预计的担保形式和担保金额

上述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三、预计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区久隆路

注册资本:18,261.9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股100

法定代表人:陈良

经营范围:采煤机、掘进机及其它矿山机电设备与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领域内的四技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68号4幢底层北区(1、2跨间)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占股100

法定代表人:管亚平

经营范围:自动化工程系统集成的开发,矿山电气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生产矿山电气设备及传感元件。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担保合同的要求

需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以下内容:

1、担保内容:因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或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所产生的贷款,或因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结算业务;

2、担保对方:依法设立的国家金融机构;

3、担保方式: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两年止。

五、担保理由和风险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等需求,故公司始终面临发展与依法合规地筹集资金的平衡问题。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鉴于本框架预案中,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对公司内部2016年度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2016年4月18日,加上本次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各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其他说明

1、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在本审议的预计额度内,具体审批、决定各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本预案在下一年度董事会作出新的或修改之前持续有效;

3、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创力普昱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就担保实际执行情况,需及时向本公司报告。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仅需董事会作出决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2证券简称:创力集团公告编号:临2016-01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个月至12个月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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