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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发布日期:2016/4/23 3:19:36 浏览:589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1)A/B级

(2)C级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A/B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C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

本基金于2009年6月10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12月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1)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2)投资者在申购B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后端申购费,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3)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对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

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履行相应程序后调整申购费率和调低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转换费

(1)前端转前端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是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是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前端转前端模式,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2)后端转后端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基金对应需收取的后端申购费两部分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转出份额×申购日转出基金基金份额净值×适用后端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5、“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本基金代销机构名单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并完善了可与本基金转换的基金名单。

6、“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更新至2012年9月30日。

7、“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2年9月30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8、“十七、风险揭示”部分在声明中对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9、“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应披露事项予以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675%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1,197,677.40

6.12

其中:股票

61,197,677.40

6.12

2

固定收益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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