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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 12:10:56 浏览:389

度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所研发生产与进口储备的产品主要为高端科研试剂及仪器,销售模式与公司现有模式具有一致性,能够利用公司现有客户基础、销售渠道及市场影响力。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公司提升生产研发能力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产品质量与稳定性,增加产品品类,保障交货期,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募投项目是科学服务行业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业务的进一步扩展,与目前主营业务所面向的市场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1、人员储备

现有员工的优势在于对公司的历史、文化以及业务状况等较为熟悉,与公司有着共同的价值观与使命感,忠诚度较高,执行力较强,易于沟通和协调,易于贯彻执行方针决策。而新员工的加入,会带来新的观点和思想,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防止僵化。同时,外聘人才的进入无形中会给原有员工带来压力,造成危机感,激发斗志和潜能。公司将结合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为本项目提供开发与市场人力资源保障。

在内部培养方面,公司建立人才梯队培养机制,采用企业内训、外聘内训和委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培训项目,让员工与企业共同进步,共同成长。为吸引和保留核心骨干人才,公司不断探索员工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招聘方式上,将采取以公司网站为主,搭配专业人才招聘会、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猎头公司及人脉招聘等方式对适合的人才进行招募。

2、技术储备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创新工作,重视培养研发团队,本着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前瞻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技术创新战略。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产品技术创新相关的合成制备、纯化分离、分析检测等领域及细分领域积累起体系化的核心技术组合;在科学服务行业仓储物流体系建设中掌握智慧仓储物流相关细分技术体系。本项目将在公司原有技术储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公司技术进行研发及产业化升级,以响应国家产业政策、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同时以市场化为导向、结合公司发展需要进行新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积极推进公司技术服务能力的持续升级。

3、市场储备

公司的市场拓展范围覆盖较广,旗下拥有“探索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实验室所需的基本科研产品。公司设有完整的营销体系,管理条线清晰,配备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和具有针对性的专业销售人员,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为公司提升市场份额、提高客户满意度、推广公司品牌形象提供了良好条件。

未来公司还将进一步扩大营销服务力度,并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进行新客户扩张,巩固原有市场份额,并依附强大的客户群体进行横向营销,同时并积极开拓纵向产业链,进一步扩大收入利润规模。

4、组织管理储备

企业已经建立起一系列较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等,力求做到规范化管理,并严格执行。在管理机制的具体运行中,公司通过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扁平化管理,以减少管理层次,压缩管理人员,保证上传下达顺畅及时,提高管理效率。实行目标式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权益,防止政出多门、多头指挥或出现管理死角现象,加上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使得公司在管理上体现了简单、明确、高效、有序的原则,逐步形成了团结、创新和奋进的企业文化。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地夯实公司业务发展基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有力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管理层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大力发展主营业务,加强经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给予公司全体股东更多回报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事项、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作出明确规定,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完善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支持其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7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2022年1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月19日晚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因情况紧急,召集人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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