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董事、副总裁张科孟先生为英威腾兴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50万元,出资占比10。本次英威腾兴与英威腾、前海弘盛共同增资英威腾电驱,其中,英威腾兴合伙人张科孟先生增资1,475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710万元。
3、2016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科孟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英威腾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威腾兴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井高发科技园2栋西3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殷江洪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公司董事、副总裁张科孟先生为英威腾兴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因此构成关联交易。英威腾兴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为英威腾电驱的中层骨干人员。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猫头山高发工业区高发2号厂房3楼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科孟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与电动汽车相关的电机控制器、电机、辅助控制器、DC-DC转换器、车载充电机、地面充电桩/充电机及电池组件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的开发销售;相应软件的研究、开发、销售;转让自有技术成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从事与电动汽车相关的电机控制器、电机、辅助控制器、DC-DC转换器、车载充电机、地面充电桩/充电机及电池组件产品生产。
股权结构: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英威腾电驱资产总额9,486.1万元,负债总额4,642.29万元,应收款项总额4,843.03万元,净资产4,843.82万元,营业收入6,034.92万元,营业利润85.42万元,净利润85.9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5.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7月31日,英威腾电驱资产总额14,637.39万元,负债总额4,577.37万元,应收款项总额6,643.11万元,净资产10,060.02万元。2016年1-7月营业收入4,630.42万元,营业利润105.40万元,净利润216.2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8.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英威腾电驱股东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增资定价1.2元/股,出资溢价比例为1:1.2。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英威腾电驱此次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按1:1.2的溢价比例,增资股东交易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增资溢价1,000万元计入英威腾电驱资本公积。其中,英威腾增资2,550万元,交易金额3,060万元;前海弘盛增资800万元,交易金额960万元;英威腾兴增资1,650万元,交易金额1,980万元;股东英威腾达放弃本次增资。增资后股权结构:
2、关联人张科孟先生为英威腾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出资50万元,出资占比10。本次英威腾兴增资1,650万元,交易金额1,980万元。其中,张科孟先生增资1,475万元,交易金额1,710万元。本次英威腾兴与英威腾、前海弘盛共同增资英威腾电驱完成后,英威腾兴出资明细中将显示张科孟先生出资1,760万元,出资占比68.6。
3、支付方式: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为现金实缴,增资款项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60天内缴付完毕。
4、合同生效:经交易方签字盖章,并经英威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六、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鼓励政策的密集出台,新能源汽车市场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指出,将在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国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推动下,充电设备行业发展如日中天。根据“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将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480万个,充电桩市场潜在市场容量将超过千亿元。在政策趋于明朗、营业模式成熟、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提高的背景下,充电桩行业发展将进一步提速。
英威腾电驱紧跟行业趋势,响应市场及客户需求,由于市场上DC-DC及车载充电机等产品组合销售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而外购DC-DC、车载充电机不仅增加成本与存货风险,质量也难以保证,不利于满足客户要求和获得持续竞争力。为了完善电动车驱动与控制一体化解决方案技术,英威腾电驱着手开发DC-DC、车载充电机等产品势在必行,也是把握新兴市场机遇,增强电控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因此,本次增资有利于英威腾电驱加快布局电控系统,有利于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推动动产业链延伸,实现资源整合,提高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关联人张科孟先生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60万元(包含本次增资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充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本金,加强其运营和融资实力,以及调动其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提高竞争力,公司将对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在本次董事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审议并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九、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5:00至2016年10月12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3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英威腾大厦公司五楼北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