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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9/19 15:13:10 浏览:3207

威腾电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举将加强公司与英威腾电源在网络能源领域的产品互补及产业协同,在优化英威腾电源股权结构的同时,也将英威腾电源的利益统一到上市公司层面,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本次英威腾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无异议。

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完成后,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举将加强公司与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间在网络能源领域的产品互补及产业协同,在优化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的同时,也将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的利益统一到上市公司层面,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核查意见;

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48410044号《审计报告》;

7、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6)第3-036号《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16-06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购买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

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交易

对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交易对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490.72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支付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电源”)少数股东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部分交易对价。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许可【2009】135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7,105,329.00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0,894,671.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007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985,000.00元。

根据公司2009年2月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新增20万台低压变频器扩建项目和年新增1,200台中压变频器扩建项目,投资金额合计160,000,000元,本次发行超募资金合计589,985,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94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1年3月15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140万元,投资入股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投资合同实际发生超募资金人民币14,707.59万元。

根据2011年4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200万元,投资“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

根据2011年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00万元,投资西安合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7月13日公司《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2012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投资苏州英威腾御能电气有限公司。

根据201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2年7月26日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的公告》,公司对徐州英威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注册资金减资,减资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返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1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受让上海御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州英威腾御能电气有限公司20股权。

根据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新增500套高压变频器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13.197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8月31日,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490.72万元,其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50.91万元,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为5,939.81万元。

三、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购买控股子公司英威腾电源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交易对价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7,490.72万元支付购买控股子公司英威腾电源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交易对价,是基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的综合考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威腾电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对英威腾电源的决策权及决策效率,有助于将英威腾电源利益统一到上市公司层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交易对价,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的决策权与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交易对价。

五、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交易对价是依据公司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超募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支付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部分交易对价。

六、保荐机构意见

1、英威腾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标的公司相关股东就出售少数股权亦履行了股东大会、合伙人大会等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英威腾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3、英威腾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英威腾电源少数股东权益完成后,英威腾电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举将加强公司与英威腾电源在网络能源领域的产品互补及产业协同,在优化英威腾电源股权结构的同时,也将英威腾电源的利益统一到上市公司层面,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本次英威腾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34证券简称:英威腾公告编号:2016-07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

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动汽车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电驱”)的股权结构、完善电动车驱控板块的业务布局、增强资金实力以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和竞争力,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16年9月13日签订《增资协议》,将对英威腾电驱进行增资,英威腾电驱股东深圳市前海弘盛技术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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