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9-02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及国家关于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工作部署,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以全面数字化推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围绕“一点两地”全新定位,推动“数字湾区”建设
(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政府服务衔接融合。深化政务服务“跨境通办”合作。推广粤港合作成果,优化跨境服务地图、线下服务专窗及自助服务有关功能,实现更多服务事项“跨境通办”。深化“湾事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谋划建设“湾区PASS”,推动以跨境支付、身份核验、数字空间、出行消费等服务为核心的多端跨境公共服务集成。进一步提升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证件在大湾区行、消、住、游等方面的便利化应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广州、深圳、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启动数字湾区“揭榜挂帅、赛龙夺锦”征集活动。围绕“数字湾区”建设“六通一融”目标,按照定向式、半定向式、开放式等三类,向社会广泛征集大湾区智慧城市建设、泛公共服务、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充分聚合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和数字化龙头企业资源优势,探索设立“数字湾区”建设基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数字湾区”建设重点任务落地。(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城市群建设。完善粤港澳共建智慧城市群多层次沟通合作机制,召开专责小组会议,制定建设合作清单,重点推动三地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和交通运输、新型基础公共支撑能力融合互通互认。优化实施“港车北上”、“澳车北上”,推动“粤车南下”取得阶段性进展。(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粤港共建智慧城市群专责小组、粤澳共建智慧城市群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探索粤港澳三地数据跨境流通机制,推动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要素跨域跨境流通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率先实现场景落地。(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数字赋能“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五)强化“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完善“百千万工程”数字化支撑体系,持续强化指挥实战支撑能力。聚焦“百千万工程”年度重点工作,建设完善一系列重点专项,助力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加快构建“百千万工程”数据资源体系,服务重点业务场景决策研判。(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地级以上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城镇数字化转型。落实国家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工作部署,开展全省城市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在城市场景中集成应用,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市县数字化转型路径,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的经验做法。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字化,指导相关地市进一步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拓展CIM 应用场景。持续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参与数字家庭建设。(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落实好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部署,做好组织申报、督促指导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纳入国家试点。开展省级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围绕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赋能生产升级等领域,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推进农村“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规整,将农村“三线”整治和布局纳入镇村规划建设,鼓励规划建设符合安全规定的公共路由。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数字化管理。完善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加强乡村地区数字化人才培养。督导有关地市推进完成“智慧广电”平台服务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建设示范建设任务。推动传统广播电视转型升级,推动农村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转型和光纤化、IP化改造。完善“三位一体”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建设,建设供销数字化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提升联农带农组织数字化联结能力。(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广电局、能源局,省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数字化帮扶。结合省纵向帮扶单位专业特长、基础能力和资源优势,加强数字化发展对纵向帮扶工作的赋能,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深入开展“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强“粤同行”产业赋能行动计划,引导更多数字化企业为推动数字化帮扶注入社会力量。深化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行动,进一步优化省级奖补资金作用,确保到2024年底基本实现均衡化发展。(各纵向帮扶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技术创新高地
(九)加强数字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支持数字技术领域基础研究。积极融入国家新型举国体制总体布局,加强央地协同。围绕新一代通信网络、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量子通信、数字孪生、区块链等前沿领域,推动基础理论创新和关键技术突破。持续推进实施“广东强芯”、核心软件攻关、“璀璨行动”等工程。(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十)增强数字技术自主可控能力。推动安全可控的关键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产业应用,扩展产业应用场景,构建完善安全可控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通过应用拉动产业发展。发挥数字政府适配测试中心作用,规范适配测试和运营管理,推动信创技术攻关和适配测试。优化信创综合服务网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一)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深入探索“有组织科研 有组织成果转化”实施模式,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构建新型技术转移转化体系。着力畅顺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推动更多首台(套)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测试场景在省内率先使用。优化新兴未来技术布局,聚焦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新兴产业,实施一批“新一代人工智能”旗舰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数字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平台。优化鹏城、广州国家实验室央地协同管理机制。推动省实验室体系建设优化调整。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地位,出台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政策文件,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积聚,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
四、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十三)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前瞻布局未来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以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为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建设。加强软件产业态势分析,完善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库。推进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建设,在教育、医疗、安防等行业打造一批超高清视频应用典型案例。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大赛,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应用先导区,推动通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以场景为牵引,深化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建设省数字政府通用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推进2个国家级和14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打造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累计推动4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与提升,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推动建设海洋渔业数据中心,构建一体化智慧海洋大数据服务体系,提高海洋渔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进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实施数字强贸工程,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完善智慧口岸建设。建设示范智慧商圈、特色步行街,大力发展数字消费,推动直播电商、智慧零售等健康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实验室、科研机构在公共开源平台的投入力度,构建良好数字产业生态。推动数字产业科技计划落地实施,发挥政策性基金的引导作用,优化数字产业建设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
(十六)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优化金融产业和服务方式,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要素保障。支持广州、深圳建设数字金融聚集区,高标准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广东数字金融产业园。深化“粤信融”建设与应用,提升政务数据对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广州地方金融数字化基础设施平台等公共设施的赋能作用。推进全省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试点和深化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打造数字化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开展“供银担保”数字化支农体系建设。(省委金融办,省供销合作联社,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建设数字保险生态。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新兴技术构建简单、高效、优质的保单服务体系,优化投保流程,提升服务运营线上化水平、投保及服务自动化水平。深化县域农业防灾减损、加大农业保险服务的线上化应用,落实强县促镇带村的金融要素保障。探索医保商保数据联动共享,为商业健康保险风险分析、产品优化、理赔结算、协助医疗服务行为管理提供数据基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牵头)
(十八)推进数字低空建设。研究制定加快数字低空建设相关政策举措,探索构建统一低空经济时空底座,拓展数字低空应用场景。推进“数据要素×低空经济”,充分发掘低空数据资源价值,探索低空数据开发利用。(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九)推进智能物联网产业发展。推动国产智能物联网操作系统适配改造和原生应用发展,推进国产智能物联网操作系统在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工业、文体、社会民生、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和辐射引导,以及在产业数字化转型中的应用推广,筑牢智能物联网产业数字底座。积极支持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地市发展智能物联网产业,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供需对接、行业交流、理论研究和产业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强化数据赋能,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二十)完善数据要素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加快研究起草《广东省数据条例》。完善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共数据授权和运营管理机制,编制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建立数据交易场所监管机制,规范数据交易所及数据流通交易配套机构行为。积极开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和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试点等工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省财政厅、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开展第二轮公共数据资源普查,统筹建设省数据分析系统,赋能公共数据共享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