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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区:

发布日期:2023/11/13 13:12:46 浏览:91

能管理工作,鼓励打造节能项目示范点。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推动光明科学城安装智慧节能控制系统,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广泛集成科研设备、空调、照明、暖通等实时用能数据,支持利用数字化手段进行节能监测管理。(责任单位: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建设局)

三)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行动

1.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推进工业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和低碳工艺的革新,不断提升工业领域整体能效水平。优化制造业结构,依托光明科学城建设,发挥超高清视频显示、新材料、智能传感器等“8 5”产业集群优势,推动产业体系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升级,持续吸引优质绿色产业企业落地。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820亿元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7以上,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GDP增速。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绿色低碳改造,加快绿色节能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推进产值低、能耗高、污染大的“散乱污危”工业企业关停并转或技改升级。合理控制能耗量和碳排放量较高的新兴产业发展规模,加大低碳技术应用,提高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提高企业用能管理水平

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升级改造,定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编制企业级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光明区能耗和碳排放管理体系,严格把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推动能源资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及产业流动和集聚。在生产用电、动力供应、暖通三大块做好节能规划,提高能效水平。鼓励企业定期开展节能培训,增强员工节能意识;开展企业能源管理相关负责人节能管理培训,提高公司节能管理水平。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生产节能管理,鼓励企业错峰避峰用电。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指导工商业用户积极响应并参与节约用电活动,主动建立科学用电制度。(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建设局)

3.数字赋能工业绿色发展

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支持企业围绕设备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控、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数字化水平,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安装智慧控制系统进行节能管理,推广智慧开关、智慧空调控制系统等节能措施。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创建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工厂。建设一批全国先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应用标杆和场景示范项目,支持“5G 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动数字化示范产业园区建设。

4.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

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开展光明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光明区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探索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产品分销以及回收处置利用全产业链绿色化,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严控产业准入门槛,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强化对高能耗、高排放、低附加值企业的能耗管理与产业布局。加快构建园区产业循环体系,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积极引导工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污水集中处理、能源系统优化改造,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调配和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水务局)

四)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

1.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深入推动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新建建筑全面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推广应用。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共同发展,推广集成模块化建筑应用,加快推进装配式装修。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建立和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鼓励项目建设过程中规模化应用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产品,探索新型绿色建材、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产品使用。全面推进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60,纳入智能建造试点的项目不少于10个。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新建建筑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60,新建建筑全面应用绿色建材,新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5,新建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8。(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

2.推动建筑绿色节能改造

以公共建筑改造为重点,重点推动一批高能耗、低能效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综合性节能改造。提高制冷机房系统能效,实施空调设施能效提升行动。优化虚拟电厂基础设施,加快建筑园区楼宇智慧化改造,提升电网需求侧响应能力。推进对低能效的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系统进行改造,鼓励改造后制冷机房系统运行能效达到5.0。积极推动城中村、居住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工业厂房和既有工业园区因地制宜实施绿色改造。鼓励低能效家用电器更新,推动居住建筑低碳发展。探索新型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流程。到203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20年降低8、9。(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实施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交付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规模化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光明区全域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新型产业建筑,至少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大型公共建筑和标志性公共建筑,需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三星级。推动光明区重点片区新建建筑开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建设。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达30以上。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光明区建筑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及工业园区屋顶、商业住宅、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等建设光伏,到2025年,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其他类型公共建筑比例不低于30。推动光明区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利用光伏、储能、电动车等构建建筑群“微电网”,加强建筑用能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4.打造近零碳建筑试点

以华星光电研发楼、光明国际汽车城为示范,支持近零碳建筑、近零碳排放区建设,提高建筑试点绿色化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鼓励试点项目通过屋顶光伏、储能、节能建筑材料、高能效暖通空调设备等手段实现节能降碳,通过智慧管理平台进行节能管理,提高建筑内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提高试点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创新运营和用能管理体系,支持建立碳排放监测系统,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建设局)

五)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行动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加快推进光明区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扩大电力、氢能、生物燃油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大新能源车对传统燃油车的替代力度,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引导燃油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积极推广使用纯电动车或燃料电池汽车。提升全区重型货车、重载环卫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逐渐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持续推进液化天然气、生物质燃料、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的示范试点及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

2.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加快城际、地铁及高快速路网规划建设,打造“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的绿色出行体系,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强轨道、公交协同配合,构建智慧公交体系。完善慢行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绿荫步道和风雨连廊,优化共享单车绿色出行场景,鼓励居民短途出行采用步行、骑行方式,提高慢行交通网络的可达性和便捷性,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安全、连续、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到2025年,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81。到2030年,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83。(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

3.完善低碳出行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加快推进光明区充电桩、综合能源补给站以及配电网等绿色交通配套设施建设进程,积极推动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项目建设。优化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加快在工业园区、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老旧小区布局充电桩。到2025年,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累计达到18000个,其中快充桩1000个,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布局综合能源补给站4座。推广应用柔性充电等新型智能化充电技术,加强智能电网与电动汽车能量、信息双向互动,积极融入深圳“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建设。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光伏建设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

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绿色低碳理念,健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鼓励减排潜力较大的重点用能企业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有条件的企业按“一企一策”制定实施企业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引导企业自主自愿减排,推广应用低碳技术,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光明区产业园区空间布局。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做好重点用能企业减污措施,推广过滤液回收、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废液循环利用等技术。到2025年,重点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5。鼓励重点企业采取自我诊断、第三方认证等方式,支持零碳工厂、零碳供应链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建立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提升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回收利用水平,推动汽车零部件、电子设备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 ”回收模式,优化相关产业链,鼓励社会资本介入,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规划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3.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加快建立覆盖全区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依托光明能源生态园、环境园规划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引进厨余垃圾转化为生物质能相关项目。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勾臂车清洁化替代,到2024年底,将光明区现有燃油生活垃圾钩臂车全部替代成LNG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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