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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7/7/4 9:10:53 浏览:6209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建立与超大城市人口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政策体系,动态优化项目及标准,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来深建设者市民化步伐。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营造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和谐氛围。

第八节突出文化强市增强城市软实力

文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传承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弘扬特区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城市文化的凝聚力。

——弘扬特区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塑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精神和人文理念。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激发文化创造力。大力弘扬特区改革、开放、创新、创业、包容、拼搏、关爱和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奋发向上的强大正能量。

——繁荣城市文化。实施“文化+”行动计划,拓展文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和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城市文化品牌建设,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化作品,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大城市文化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城市文化影响力。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和关爱工程,加强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基层文体设施网络,推广全民健身。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满足市民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九节突出依法治市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理念贯穿到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推进科学立法。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创新立法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使立法更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提升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下沉执法重心,推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机制。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创新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司法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推行司法责任制。全面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推动全民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活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第十节突出市场导向释放全面改革红利

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决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率先在重大改革上引领示范、在难点问题上探索攻坚,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继续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实现政府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逐步建立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机构改革,创新政府运行机制,完善适应大部门制科学运作的规则制度,率先建成行政审批少、依法行政好、行政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的服务型政府。

——强化市场决定性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深入推进财政、金融、国资国企等领域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聚焦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技、土地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等重点改革实现新突破,加快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人口、社会组织和社区治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改革试验的先行探索作用,以局部试点和基层创新为先导,带动整体改革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第四章建设国际领先的创新型城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深圳在国际创新体系中的地位,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第一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

强化企业和企业家在科技、产业、人才、教育等公共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政府企业间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承担国家科研基地建设任务。深入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建研发平台。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效益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骨干企业,形成若干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群。到2020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0家。

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和完善,加大对发明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从大向强、从多向优的转变,率先建成知识产权强市。

三、加大对企业创新扶持力度

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推进企业内部资源平台化,激发员工创造力。丰富和完善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企业家成长环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第二节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

一、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积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先试,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完善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以互联网应用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共享,形成多方参与的高效协同机制。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快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科研活动分类支持机制,强化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的稳定支持。

二、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继续加大孵化器、加速器和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创新设计、公共检测、科技信息和专业技术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财政投入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每年发放1亿元科技创新券。完善科技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技术转移、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积极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领域,建成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

三、强化金融对创新的助推作用

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的有效融合,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鼓励企业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推动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上市或挂牌交易,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票据。积极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作用,推动政府创投引导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运作。鼓励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创新业务,加快科技保险等多样化金融服务方式发展。

四、打造国际创客中心

积极拓展创客发展空间,推进创客创业基地、应用孵化平台等创客载体建设,支持柴火空间、梧桐思创等创客空间加快发展。着力打造创客活动品牌,办好深圳国际创客周、创客大赛和创客马拉松等系列活动,吸引国际创客人才和资金集聚。全面提升创客服务能力,搭建多层次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创客辅导、融资、软硬件开源共享、产品推广等全过程服务。到2020年,新增创客服务平台40个,新增创客空间200个。

第三节提升创新发展能级

一、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在基础性和战略性科技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基础设施,形成重大源头创新与前沿突破的强力支撑。促进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国家基因库等提升发展,建成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更多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实施高等院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校建设产学研基地,加快发展虚拟大学园、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创新平台。支持科学家和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创办多种模式的新型科研机构,积极与国内外先进科研机构共建高水平的研究机构。

二、加快核心技术创新

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实施前沿技术攻关“登峰计划”,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在下一代通信网络、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化装备、高端芯片、节能环保等领域,实现一批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重点突破,部分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围绕新兴产业和交叉领域,集中力量突破技术瓶颈,抢占科技制高点。到2020年,组织实施1000项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三、加速重大创新成果转化

推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业一体化发展,组织实施技术成果应用示范计划,大力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工程,促进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应用推广和成果转化。改革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制度,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体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改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准入管理,建立便捷高效的监管模式。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政策体系,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带动创新产品规模化应用。

四、加强高层次开放创新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对接全球创新资源,融入国际创新网络,不断扩大国际创新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依托高交会、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吸引国内外顶级科技组织、科研机构和跨国企业来深设立研发中心。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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