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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欲做大消费马车出26招推6大消费

发布日期:2016/6/29 16:47:47 浏览:1332

一、新消费重点领域和主导方向服务消费。随着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生活质量改善型、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迅速增长。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社区健康

一、新消费重点领域和主导方向

服务消费。随着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教育、健康、养老、文化、等生活质量改善型、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迅速增长。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社区健康培训、网络远程培训、终身职业培训等教育培训消费,健康咨询、体育健身、康体美容、高端医疗、生物医药等健康消费,家政服务和母婴用品、老年用品、照料护理等从出生到终老服务消费,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影视艺术、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消费及传统文化消费升级,乡村旅游、车房车旅游、游艇旅游、低空旅游、中医健康养生旅游、工业旅游等旅游消费及配套设施建设,正在蓬勃兴起,发展空间广阔。

信息消费。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正在改变消费习惯、变革消费模式、重塑消费流程,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等多种消费业态兴起。互联网与协同制造、机器人、、商业零售、交通运输、农业、教育、、医疗、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跨界融合,在刺激信息消费、带动各领域消费的同时,也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可穿戴设备、智能等智能终端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服务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

绿色消费。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消费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消费从生态有机食品向空气、、节能节水器具、绿色、绿色等有利于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商品和服务拓展,消费平台从传统百货商场、交易市场、宾馆酒店向绿色商场、绿色市场、绿色饭店转型,商品包装从奢华过渡包装向方便简洁包装转变。这将推动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低碳经济蓬勃发展,为生态农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技术研发、生产服务能力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大量投资创业机会。

时尚消费。随着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的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消费市场细分化特点明显,满足不同年龄段、各种消费层级的商品和服务不断涌现,特别是年轻一代更加偏好体现个性特征的时尚品牌和服务,将推动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速发展。同时,中高收入群体规模的壮大使得通用航空、邮轮、可穿戴运动设备、智能运动器材等高端消费日益普及,消费潜力加速释放,并激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需求。

品质消费。随着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对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安全实用、更具营养价值、更有文化内涵、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消费发展潜力巨大。这类消费涉及几乎所有传统消费品和服务,将会带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产品升级换代,推动精密制造、个性制造、智能制造和创新设计加快发展。

农村消费。随着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市消费示范效应扩散、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快速更新,农村消费表现出明显的梯度追赶型特征,在交通通信、文化娱乐、家庭服务、绿色环保、家电类耐用消费品和家用轿车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适宜农村地区的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水电路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投资潜力巨大。

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一)加快建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审批事业性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系统清理涉及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的政策,消除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发展产业的制度障碍。放开经营服务性项目市场准入,交由企业和社会机构双方按市场规则自主协商,严禁对市外企业、产品和服务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消除各种显性和隐性行政性垄断,加强反垄断执法,制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自然垄断、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规范网络型自然垄断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风险预控、预警机制,加强统一的市场监管。(牵头部门:市商委、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物价局等)

(二)加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力度。加快推进公立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尽快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合理区分基本及非基本公共服务,政府重在保基本,扩大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比重,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鼓励社会资本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全面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外资投资“单一窗口”建设,研究制定专业服务、融资租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扩大开放制度。按照服务性质而不是所有制性质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保障民办与公办机构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公平发展。(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市编办、市教委、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卫生计生委等)

(三)加大市场主体改革重组力度。稳妥有序化解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促进生产要素从供给老化产业向新兴产业转移。依法为实施市场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减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供给抑制。健全企业兼并重组体制机制,提高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规范行业准入,形成倒逼机制。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规划调控体系,有效提升存量,规划引导增量,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防止产能过剩。(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配合部门:市商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

(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着力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强化技术支撑、投融资保障和环境营造,积极培育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构建产业链、创新链与服务链协同发展支持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的创新创业中心。加快完善现有产业园区、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构建开放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作为构建众创空间的市场主体登记,促进创新创业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建立“平台 服务 资本”的创新创业模式。充分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商务科研楼宇、市场仓库等载体,突出线上服务平台、线下孵化载体、创业辅导体系以及技术与资本支撑等四大要素整合,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到2020年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1000个以上。(牵头部门: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配合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等)

(五)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释放农业转移人口消费潜力。贯彻落实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实行五大功能区域差异化落户政策,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实施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清理放开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等与户口性质挂钩的限制政策。落实居住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继续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鼓励各区县(自治县)采取措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牵头部门: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计生委等)

三、全面优化改善消费环境

(六)健全行业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对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制定和完善工作,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餐饮住宿、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关键标准制修订。积极参与国家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关键标准研究制定。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接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能力建设。(牵头部门:市质监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商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等)

(七)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在食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日用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完善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专门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市质监局;配合部门:市农委、市商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办等)

(八)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制定《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动出台《在行政管理事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建设“信用重庆”网站,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打造全市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共享共用。扩大联合征信范围,完善《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加快构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引入强制退出机制。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价格失信行为。(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市金融办等)

(九)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制定商品和服务质量相关地方性法规。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扩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建设消费维权专家队伍。建立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加强司法、行政、社团和人民多方调解的协调与合作。健全公益诉讼制度,适当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加快建立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行业侵权约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消费侵权案件。加强各级消费者委员会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消费者委员会在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方面的作用。建设完善“12315”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强化与“12365”“12331”“12358”等平台的信息对接。利用互联网拓宽和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加强维权知识普及。(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商委、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等)

(十)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水电气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加快货运枢纽场所和信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覆盖农产品采收、产地处理、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建设乡镇便民商圈,提升村级便民店服务功能,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电商进乡村行动,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发挥重点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和边贸乡镇。(牵头部门:市商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等)

(十一)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培育面向全球旅游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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