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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6/5/31 12:58:37 浏览:5897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施新时期“西安生态文明建设计划”,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强化资源节约利用,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山、水、塬、田、城”生态格局,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西安。

第三十七章构建西安林城水韵大格局

加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按照山青、水净、坡绿的要求,恢复秦岭生态功能,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将166公里的环山路打造成生态旅游线路,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申报和打造秦岭国家中央公园,依法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实施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水源涵养林、森林公园和“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力度,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红线划定与监管工作,建立秦岭北麓生态补偿机制,稳妥有序地发展以旅游业为核心的绿色产业。维护秦岭北麓生物多样性,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

加快水生态建设工程。加快渭河流域生态修复,对城市水系进行保护、利用、整治、开发及提升,加快推进浐河雁鸣湖、灞河广运潭、泾渭湿地、涝河渼陂湖、公式河湿地、潏河湿地等生态湿地建设,如期建成汉昆明池保护工程,打造西安城市“库、河、湖、池、渠”连通的水系网络体系、防洪安全体系、水生态修复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水景观文化体系。依托“八水绕长安”水系脉络,做好“八水润西安”工程建设,让八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惠泽全市人民。

实施城市增绿扩绿工程。规划布局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有序推进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和生产绿地等建设。加强城市道路的绿化改造,营造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态景观,强化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周边的绿化配套,推行建筑物立体绿化,扩大城市绿色空间,建设杜陵万亩森林工程、公式河生态公园(约1600亩)、滈河生态湿地公园(约2600亩),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位,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森林覆盖率超过48。

第三十八章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加快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大力推进治污减霾工作,重点治理PM2.5和PM10,综合施策治理雾霾。加大对重点工业区域大气固定污染源的控制,全面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工作,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推进机动车污染排放综合管控体系建设,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智能化管控平台,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

大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加强城市建筑工地、堆场、道路等扬尘污染全过程监管,严控农村秸秆焚烧,加强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十三五”期间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80。

加强水污染治理。实施清净水体工程,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新一轮渭河西安段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开展重点支流综合整治,按照“一河一策、多措并举”原则,重点开展公式河、新河、灞河、临河、漕运明渠、幸福渠等重点污染支流的水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稳步提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安全。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推动清洁生产和水循环利用。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普查,针对铅、汞、铬等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探索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加大治理力度。严格环境准入管理,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加强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等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和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快实现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运营,建成江村沟生活垃圾处理厂四期工程,在高陵、沣东新城等区域规划建设3—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西安固废环保产业园。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严格工业噪声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噪声控制。加强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推广应用低噪路面材料,建设完善隔声屏障等噪声控制设施,加强绿化降噪。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农村污染防治机制,重点抓好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内膜残留等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村收集、乡运输、县(区)处理”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一批美丽乡村,打造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

第三十九章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实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强化监管重点用能单位。推行清洁生产和能耗在线监测。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支持节能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发展节能低碳产业。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强化资源环境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自觉形成绿色消费的理念。

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推动天然气输配管网、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站、地热能供暖供热制冷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和燃气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建设3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阶梯水价制度,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用水需求管理。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进高耗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和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加大中水、雨水利用力度,支持中水管网建设,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量。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学校、社区示范单位,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7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降低19.6。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严格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在郊县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提高土地集约程度。科学确定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和时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理闲置土地。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求,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发展城市节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0万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地量下降2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积极推广高质量、低能耗、低排放和低污染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工业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和无公害处理,建成覆盖全社会的物资回收再利用网络体系。积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加大力度发展循环型农业,实现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实施循环经济“353”试点示范工程。探索发行债券等融资形式,加大对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园区建设等的投入力度。

第四十章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推行绿色发展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目标考评体系,提高生态文明指标的考核权重。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制度,促进绿色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完善环境经济调节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环境监管制度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完善环境司法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出台完善污染防治、循环经济、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补偿、绿色消费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和政绩考核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

完善生态服务产品市场交易体系。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支持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第三方治理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专项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第十篇推进法治西安建设

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依法行政,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治理体系为工作重点,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实施“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计划”,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安居、社会安定。

第四十一章深入推进依法治市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加强立法立规,保证重大改革于法于规有据。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规,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和“智慧政务”建设,探索实行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

严格公正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内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强化执法制度建设,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健全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加强法治监督。建立社情民意回应机制,健全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政府层级监督,制定行政复议审理统一标准,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和监督体系。

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广泛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宣传,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制度,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民生工作重要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健全市民守法信用制度,完善守法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

第四十二章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构建多元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政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的社会治理理念。

创新培育社会组织。培育和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事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定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壮大志愿者队伍,到2020年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高于13。

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进一步理清街道(乡镇)与社区(村)的权责边界,宣传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到2020年基层民主参选率高于90。建立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城乡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等做法。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财政扶持制度,推进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10个标准化基层司法所。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处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第四十三章创新城市综合管理

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城管工作机制。强化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提高依法管理城市水平。加强违法建设管控,综合治理违法占道、渣土运输、违法建筑等,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加强窗口部位市容环境整治。加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环卫配套基础设施。

加强网络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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