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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16/5/31 12:58:37 浏览:5896

息安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保障重要信息资源安全。

加强诚信西安建设。深入推进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打造质量西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综合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打造诚信西安。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控等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交通综合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倡导绿色出行。构建智能化、开放式交通管理系统,提升交通运行状况监测、预测能力,完善出行引导和车辆行驶导航服务。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严控占道施工,整治违章停车和非法营运。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维护西安安全稳定为首要职责,完善落实预警、防范、处置、善后“四位一体”反恐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反恐维稳工作。着力构建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队伍为基础、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公共安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及时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依法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前端治理和末端处理相结合,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实效。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综治信息系统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科学设置城市避难疏散场所,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保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建设应急广播体系,加强气象、地震等灾害的预报预警,强化国防动员体制,健全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构建统一高效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创建20个综合减灾防灾社区。

第十一篇强化保障措施

确保规划实施

本规划是今后五年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改革创新、对外开放、社会治理、生态建设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要举全市之力,实施“重大项目支撑计划”,以重大项目的引进、建设、投产(用)推动西安快速发展,实现未来五年发展宏伟蓝图,为西安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十四章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社会力量,形成推动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运用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谋划工作。加强政府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能力,更好地把握形势、破解难题、推动发展。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建设和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聚合各方面力量,动员各阶层广泛参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尽职尽责、发挥作用,带领全市人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第四十五章强化项目支撑和要素供给

加大项目支撑。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在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实施八大工程,整体推进总投资20862亿元的195个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完善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涉及产业发展、民生福祉等重大项目,优先予以土地保障,确保“十三五”期间完成投资15070亿元。

强化政策引导。用好用足西安两个“国字号”试验示范的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市级政府投资、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区域发展和改革创新等领域的政策措施。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出台一批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城乡、开发区和区县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强化要素保障。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的保障。大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一高地六中心”22建设,加快构建“贷、投、债、股、信、险、财、租”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按照“新拓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合理调整用地结构,确保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的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第四十六章健全规划实施管理体系

加强规划衔接融合。坚持“三规”或“多规”融合的规划理念,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和融合,形成规划整体合力。各区县、部门和开发区要根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快制定和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区县规划和重点区域专项规划。坚持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加快规划立法进程,提高规划实施刚性约束。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建立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调整—实施”的滚动循环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健全规划中期评估制度,评估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由市政府提出修订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健全规划考核机制。制定规划《纲要》分解落实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重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根据区县功能定位,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强化对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经济结构优化等目标任务的综合评价考核。完善规划督察制度,提高督察工作效能,实施干部离任规划审计,保障规划的严格实施。

注释

1.23项国家级试点和示范城市:

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2011年)

国家公交都市试点城市(2012年)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2年)

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12年)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2013年)

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2013年)

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2013年)

全国消费金融试点城市(2013年)

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2013年)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2014年)

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2014年)

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2014年)

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2014年)

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城市(2014年)

全国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2014年)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2014年,西安市高陵区)

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2014年,西安棉纺织老工业区)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14年)

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4年)

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过程全风险控制管理试点城市(2014年)

国家云计算创新示范城市(2014年)

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5年)

国家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2015年,西安高新区)

2.“科技企业小巨人”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6月23日,西安市印发《西安市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小巨人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明确了在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阶段的主要任务。结合西安实际,把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年销售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称为科技企业小巨人。

3.国家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确定西安成为全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之一。根据《总体方案》,选择1个跨省级行政区域(京津冀)、4个省级行政区域(上海、广东、安徽、四川)和3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核心区(武汉、西安、沈阳)进行系统部署,试验期为三年,明确提出可突破现行政策法规体系,先行先试,要求每年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改革经验。西安创新改革试验的重点是军民融合和科技创新,目前,《西安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上报国家,预计2月份可以获批。

4.西安高新区被确定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5年9月,国务院批复西安高新区为第9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意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在税收减免、股权分红、激励等多个层面给予支持,在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科技金融、军民融合、统筹科技资源、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聚集、土地集约利用、产城融合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5.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2015年8月13日,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6.“西安港”成为国内首个获得“双代码”的内陆港:2014年底,“西安港”的国家代码(61900100)和国际代码(CNXAG)获得认可并启用,成为我国首个获得这两个代码的内陆型港口。“西安港”的国际、国家代码启用,标志着西安国际港务区以“国际港口”的身份纳入了国家综合交通运输统计体系和国际贸易与运输体系,具备了成为国际运输“始发港/目的港”的基础条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位于内陆地区的“国际港口”。

7.“长安号”实现常态化运营:2013年11月28日,西安至阿拉木图国际货运班列“长安号”正式开行。2015年2月2日,“长安号”东向班列西安至青岛港国际货运班列开行,实现了“长安号”东西双向开行,初步构建了联东进西的国际物流网络。“长安号”目前已从运营初期的每月2—3班发展到现在每月6—8班的常态化运营,成为丝路经济带上重要的贸易纽带和衔接中亚、贯通东西的国际物流大通道。

8.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口岸对51个国家公民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从2014年6月1日起,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口岸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从一国经转西安前往第三国时,不必申请过境签证,并可在西安、咸阳两市行政区域内活动。

9.五处遗迹入选世界文化遗产:2014年,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丝绸之路”项目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西安的世界文化遗产由原先的秦始皇陵及兵马俑1处变为6处,新增的5处遗迹包括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和兴教寺塔。

10.“5引水、7湿地、10河系、28湖池”水生态格局:2012年12月,西安“八水润西安”工程全面启动建设规划,计划到2020年,重点实施“571028”工程,即保护、改造、提升、新建“5引水、7湿地、10河系、28湖池”。其中,5引水指灞(浐)河引水、大峪系统引水、公式河引水、沣河引水、荆峪沟引水。7湿地指公式渭湿地、灞河灞桥段湿地、灞渭湿地、涝渭湿地、黑渭湿地、沣渭湿地、泾渭湿地。10河系包含渭河、灞河、浐河、黑河、涝河、泾河、沣河、潏河、滈河等9条河流,以及引汉济渭工程供水系统。28湖池指改造提升13座——汉城湖、广运潭、曲江南湖、芙蓉湖、兴庆湖、大明宫太液池、护城河、未央湖、丰庆湖、雁鸣湖、渼陂湖、樊川湖、阿房湖。新建湖池15座——昆明池、汉护城河、仪祉湖、堰头湖、沧池、航天湖、天桥湖、太平湖、凤凰池、常宁湖、西安湖、杜陵湖、高新湖、幸福河、南三环河。

11.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西安市2012年正式做出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按照“水韵林城,美丽西安”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构建“一屏、三轴、五环、十块、百廊、千点”的绿化主体框架,到2015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目前,已申请国家验收。

12.3个副中心城市、5个城市组团和13个重点镇:3个副中心城市是阎良、临潼、户县,5个城市组团是周至、蓝田、高陵、常宁、洪庆,13个重点镇是阎良区关山镇、临潼区零口街道、长安区滦镇街道、蓝田县汤峪镇、周至县哑柏镇、户县草堂镇、高陵区泾渭镇、长安区五台街道、周至县楼观镇、蓝田县葛牌镇和玉山镇、周至县厚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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