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3
根据2023年卫健系统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二批2023年度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医学类专业人员招聘,共有22个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6名工作人员,其中编制内人员28名,聘用制编外人员2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8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上限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计算办法参照上述以此类推;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长乐区卫健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9.原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员工因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而辞聘(解聘)的,且辞聘(解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近三年内报考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自主选择单位岗位后且在入职前弃权未满3年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编外岗位;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发布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网(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