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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院多措并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0/5/31 8:56:25 浏览:212

来源时间为:2020-05-31

今年以来,淄博中院聚焦聚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指标,充分发挥司法护大局、促发展、稳预期职能作用,努力营创公平、公正、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810件,结案32642件,结案率66.93,全省排名第2;发改率8.55,全省排名第3。

一、树牢大局意识,推进一体营创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出台服务“六大赋能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开通绿色通道、严惩涉疫犯罪、保障复工复产等服务意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中涉及法院改革事项,建立工作方案及整改台帐,明确改革时限、确保责任到人。

二是转变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案案是环境、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理念,强化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理念,确保司法理念始终跟着需求走、司法服务始终跟着项目走、司法保障始终跟着大局走,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完善服务体系。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多角度司法服务体系,立足“事前服务提早”,组织154名法官和助理联系200家重点企业“一对一”精准对口服务,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对接、建立“微信群”等,全面摸排企业需求清单,做到“关口前移、一企一策”;立足“事中服务提质”,将重点企业纳入绿色通道和“四类案件”,不断提升案件审执质效,今年以来各类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为58.35天,较去年同期缩短13.87天,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8.07,全省排名第2;立足“事后服务提效”,针对审理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和政府服务真空地带,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供法律评估,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做大做强。共发出司法建议4份。

二、强化破产审判,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一是“重装”新旧动能。强化破产审判职能和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建设,优化破产审判分案、审理、监督机制;依法妥善审理因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产业结构升级引发的企业破产、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畅通执行转破产机制,促进资产重组和产业结构升级。共受理破产案件44件,审结34件。山东万鑫轮胎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钜创公司重整案件,被誉为全国“出售式重整第一案”;起凤建工重整案件入选省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链接”要素资源。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工信、统计等部门,确定吊销、停业企业以及产能退出企业名单,摸清土地、厂房、设备、人才等闲置要素情况,运用法治手段盘活存量资源;用足用活破产审判程序价值,通过解除查封冻结、变价交易、清算重整等措施,解除他项权利负担,加速要素资源向重大项目聚集,无缝对接地区“双招双引”;聚焦困境企业“难点、堵点、痛点”,探索运用庭外重组、和解、预重整、重整、整体性清算、引进战略投资人等方式实现“凤凰涅槃”。山东凤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转破案件借助此方法实现“品牌不丢、生产不停、职工不散、税源不断”。

三是创新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全国法院破产管理人市场化选任先河,省法院专报最高法院予以推广;根据最高法院安排,起草《企业破产法》部分实体和程序内容修改建议稿,已转全国人大财经委纳入立法程序;经中院指定,高青县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个人债务清理改革制度成果,助力企业家经营性负债合理免责。

三、依法“破圈解链”,积极优化银企生态

一是严惩金融犯罪。加强与地方金融管理局、银监局、证券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业务咨询联动机制,对涉证券等专业性问题及时发函指导,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打击合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涉金融案件执行过程中,严厉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等拒执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共审结一审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犯罪27件。

二是依法“破圈解链”。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合力助推金融风险防控府院对接机制的建立完善,发挥好破产审判“破圈解链”职能作用,对困境企业精准施救,对银行贷款权益合法保护,依法受理因涉银行贷款及担保债务9亿元而停止建设的省、市重点项目淄博远阳物流有限公司重整案,锁定山东高速数亿元投资、盘活在建工程24万平米;组织对蠕铁集团等9家省重点调度风险企业,大桓九等13家市重点风险企业进行调研。高度关注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所涉法律问题,加大对违法借贷、虚假诉讼、套路贷等行为的甄别和制裁力度,助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类纠纷871件。

三是优化银企生态。加强与涉诉金融机构对接,探索建立银行、金融监管机构、法院之间的常态化不良贷款化解协调机制,进一步降低区域银行不良贷款率。与淄博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单位联合成立淄博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委员会,推动金融纠纷依法快速高效化解。共化解金融纠纷2件。

四、创新制度机制,统筹推进生态和知产保护

一是推动生态保护集中管辖试点改革。出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博山区法院崮山法庭、临淄区法院凤凰法庭、桓台县法院起凤法庭、高青县法院唐坊法庭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单位,并已于4月底集中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先行先试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

二是构建生态损害救济制度。加大刑责治污力度,明确环境污染犯罪打击重点的同时,遵循恢复性司法理念,灵活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及履行方式,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修复案件执行回访制度、专项环境修复基金制度、招投标制度,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主的损害救济制度,形成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修复一体的司法保护体系。

三是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企业联系人制度,“一对一”提供法律咨询、及时答疑解惑;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通过庭前调解、庭后跟进、释法答疑,强化定分止争,一审调撤率达60;依法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范围和标准,对上加强与省法院、最高法院的对接,对下加强对沂源法院和周村法院的指导,做优做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共审结知识产权纠纷260件。

五、推进“两个一站式”,深化便捷高效服务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畅通与工会、妇联、金融、市场、行业协会等对接渠道,邀请人民调解员进驻两级法院参与调解工作,推动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淄博市金融诉调对接委员会已经入驻两级法院。博山法院于杨法官工作室、桓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等做法得到上级肯定推广。

二是完善速裁机制。出台“两个一站式”实施方案、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全市法院已全部完成速裁团队组建;优化分案机制,实施随机流程分案,大力推进示范审判,推动类型化纠纷快速化解。

三是加强诉服中心建设。建立分流、调解、司法鉴定、评估、保全、送达等辅助事项集约化服务机制,加大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和电子送达平台应用力度,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目前,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经全面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系统于5月6日在全市法院正式投入使用;利用互联网开庭审理案件2953件,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来源:淄博法院在线

原标题:《淄博中院多措并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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