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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

发布日期:2023/9/4 10:43:16 浏览:56

来源时间为:2023-07-05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高校、培训机构,有关项目实施区县,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5号)安排,经各有关培训单位申报,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学科优势,确定2023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任务。为做好项目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分配2023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西部骨干项目共有七类项目,包括: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自主学习模式试点研修、“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中小学党组织书记专题研修、中小学教师数字化能力提升培训等。由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小学等93家单位(机构)承办,相关市、区县教育局和教师发展中心协同组织实施。具体项目、承担单位及计划下达安排见附件(附表1-37)。二、项目实施(一)认真总结项目经验,做好上年度项目收尾工作因疫情影响,尚未完成上年度项目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进度,加强与参训学员派出单位沟通协调,优化项目方案,加快组织实施,确保上年度项目在7月底前完成,同时做好各类项目绩效总结与资料上报。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协助各项目承担单位推进相关项目实施,积极查找问题、凝练特色、总结经验,为国培项目有效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二)加强培训项目统筹,提升项目实施绩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落地本区域内的培训项目切实承担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学员遴选、团队打造、项目推进、机构协同、培训转化、成果产出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统筹安排,做到专人负责,逐级落实,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统筹本区域的培训工作,要在参训教师遴选上统筹各级各类项目,确保全员参训。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合理安排学员选派工作,有效调节教师参训的工学矛盾,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分层分类指导,根据项目设计要求,选派相应教师参训。依据项目实施要求,科学制定区域教师参训规划和学员选送办法,结合区域培训指标分配情况和学校、教师参训意向,按时完成学员遴选报送工作。(三)做好培训项目设计,提升培训能力建设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培改革精神和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文件,以教师培训指南和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为引领,突出教师核心素养培养,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培训作为必修内容。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各类教学资源,支持参训教师自主学习。加强对培训对象的发展水平摸底与实际需求分析,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质增效,在培训组织方式、专家团队组建、培训对象遴选、学习成果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实践性课程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0。(四)抓好培训组织实施,强化培训规范建设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要高效运用数字技术,推进调研评估、组织实施及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发展。有效利用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做好编班计划、学员管理、研修支持、材料报送、项目评估等工作。要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和评价反馈,细化项目实施流程管理,严格学员考核,对过程考核或结业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学员不予结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工作预案,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细目,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项目承办单位及时进行信息沟通,了解学员报到情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对缺额人员及时调整补充选派,确保参训指标足额使用,同时对参训不积极,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本区域内执行的项目要及早进行项目规划,提出培训需求,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组织管理和方案研判等工作。(五)加强培训成果凝练,优化培训资源建设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对标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建设要求,加大培训课程研发力度,建设有亮点、有质量、有创新的培训资源。同时也要加强本单位的培训案例的总结凝练,生成有特色、可推广的培训典型案例;加强培训简报的设计构思,内容丰富详实,报送及时;加强培训工作的宣传,建议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打造本区域的特色培训模式,为教师进阶发展营造良好的培训生态。采取定向征集、择优遴选、加工升级等方式,加强培训生成性资源和学员培训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本土化的区域和学校培训资源库,为开展其他研修活动提供资源支持。三、材料报送及要求(一)学员报送各市县于本通知下发之后20天内在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中完成参训教师遴选上传工作,参训教师信息详见附表38。原则上每位教师年度内参加国培项目不超过1项,除实行跨年度培训的项目外,凡参加过“国培计划”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得重复选派。(二)项目开班原则上单年度项目要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跨年度项目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年度培训任务,并按要求在两年内完成实施。同一类别的集中培训项目要错时启动,不提倡集中开班和联合开班。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7月30日前将项目计划开班时间报送至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在开班前10天将项目实施方案、参训学员报到通知书报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启动培训,将报到通知书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参训学员和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查看、下载开班通知书。(三)项目总结培训结束之后15天内,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向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工作简报,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安排、培训工作亮点、特色活动、学员评价反馈等方面,图文并茂,格式正规严谨,不得以美篇代替工作简报。原则上10天以内(含10天)的培训项目至少提交2期简报,超过10天的培训项目提交3-5期简报。培训结束30天内,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向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优质课程资源、优秀论文(案例)、优质课件、优秀教学设计、学员作品、考核不合格学员名单等总结材料和有特色的过程性资料,并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其中每个单位至少报送1个优秀工作案例,每一子项目需报送不少于1门高品质课程视频资源。四、其他事项1.省教育厅将根据年度培训工作情况,对学员推选质量高的市、县给予项目和经费倾斜,对学员选派质量不高、参训率低的市县进行通报,并在培训项目支持及教师评优晋级等方面依据情况予以指标调整;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的学员,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国培项目。2.省教育厅将对所有培训项目实行全过程视导,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项目执行单位进行综合排名,排名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项目选送率、报到率、结业率等情况进行通报。3.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密切关注“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网(http://sxgpjh.snnu.edu。cn),网站上将发布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国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简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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