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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6/20 1:50:02 浏览:1320

渝保监发〔2011〕67号

各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保险行业协会,市保险学会:

现将《重庆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规划纲要》是我市保险业“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和指导性规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划纲要》的精神内涵,切实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

二、各保险机构要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和完善本单位“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战略规划,提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要加强业内指导协调,组织做好《规划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推动各会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

三、各保险机构要在2011年11月底前将本单位贯彻《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或者发展规划报重庆保监局。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重庆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重庆保险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以下简称“国发3号文件”)、加速推进重庆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是继续深化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以下简称“国发23号文件”)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重要战略机遇时期。根据“国发3号文件”、“国发23号文件”、《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重庆保监局在总结回顾全市保险业“十一五”发展情况和特点的基础上,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了《重庆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明确“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重庆保险业发展方向、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指导重庆保险业的行动纲领,是推动重庆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战略,是引领保险业主动融入重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更好地服务和支撑“五个重庆”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指南。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重庆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中国保监会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庆保险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保监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加快发展、防范风险,开创了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成绩

市场主体稳步增加,市场活力持续迸发。截止2010年底,全市已有保险法人公司3家,居全国第5位、中西部地区首位,比2005年增加3家;市级分公司34家(含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同),比2005年增加14家;中心支公司及以下机构1160家,比2005年增加246家;专业中介机构48家,比2005年增加16家;兼业代理机构5675家,比2005年增加2961家。全市保险从业人员达到8.8万人,比2005年增加5.5万人。

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行业实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保险业务收入年均增长超过34%,是我市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10年,全市保险业务收入达到321.1亿元,保险密度1123元/人,保险深度4.1,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3.4倍、3.8倍和提高了1.7个百分点。保险业务收入全国排名由2005年的第23位上升到2010年的第18位。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571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4倍。

服务功能持续提升,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大力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农村客运人责任险、城乡孕产妇和新生儿保险、城镇职工医疗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充保险,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和农业保险试点,建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全面服务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等“五个重庆”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保险业累计赔款和给付220.1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倍。其中,2010年支付赔款和给付62.1亿元,是2005年的3.5倍。2006年以来,重庆保险业在应对特大洪灾、雨雪冰冻灾害、“5.12”汶川地震、“11.21”永川特大车祸等重大灾害事故中,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和查勘理赔工作,在帮助受灾群众和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行业建设深入推进,发展基础更为夯实。“十一五”期间,重庆保险业不断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行业自律建设、社团组织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建设,行业发展的基础更加夯实。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力度加大。各公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保险需求,积极创新销售手段,大力发展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更加便捷、实惠的销售方式;大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改善理赔服务手段,出台理赔服务承诺,推行理赔服务标准化和车险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提升理赔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水平。行业自律建设向纵深推进。车险、银保等重点业务自律得到有效坚持和强化,促进了市场秩序的有效好转。保险业内协调沟通机制逐步形成,公司内控制度落实力度明显加大,保险公司高管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效益意识明显提升。行业社团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重庆保险学会挂牌成立。重庆保险行业协会和学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社会保险意识增强,外部环境持续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市保险业发展的立法环境、执法环境、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均持续改善。在政策环境方面,重庆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2006年,市政府印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险业在重庆国民经济社会中的定位和重要作用,为重庆保险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提供了强劲的政策保障;2010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在全市五大领域数十个行业全面推行责任保险,开创了省市政府部署责任保险发展的“先河”;多种保险业务的推广得到市金融办、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立法和司法环境方面,重庆保监局与市人大、市高院、市公安局等建立了工作会商机制,保险业立法和执法环境的公平性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写入地方立法;市高法院出台《全市法院保险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讨会会议纪要》,金融纠纷案件联席协调机制建立。在舆论环境方面,各主流媒体关于重庆保险业的正面报道大幅度增加,运用舆论监督提升监管效率的局面初步形成,为改善行业形象,提升公众保险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管体系逐步完善,行业风险有效防范。“十一五”期间,重庆保监局坚持一手抓监管、一手促发展,切实把维护被保险人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防范化解保险市场风险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实施对规范市场有用,对健康发展有效的监管策略,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有力促进了全行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目前,一个以公司内控为基础、政府监管为核心、行业自律为保证、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的保险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保险监管手段从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一个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并重、人工检查和信息化检查并用、分类监管和差异化调控并举的监管创新局面已然开启。保险业务收付费零现金管理制度、见费出单制度、车险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等监管制度顺利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力遏制了恶性竞争、销售误导等非理性市场行为,预防和化解了保险业经营风险,保护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重庆保险业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初始时期,是低水平上的高速度。保险业规模小、基础差、覆盖面窄,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粗放经营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保险产品结构、渠道结构、区域结构还存在失衡状况;市场秩序不规范,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依然突出;保险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懂经营、会管理、敬法规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匮乏等。全行业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快解决发展中的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下大力气推进保险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十二五”期间重庆保险业的发展环境

未来5年,保险业将进入一个较快发展与矛盾凸显并存的新阶段。重庆保险业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将继续深刻变化,在带来各种挑战的同时,更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一)经济环境

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预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将保持12.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突破5万元,进出口总值将突破1000亿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将达到4.5万亿元。经济总量的大幅提升,将为重庆保险业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

消费结构加快升级。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五个重庆”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进,“民生十条”逐步落实,“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全面推开,“三个差距”逐步缩小,未来5年重庆市将迎来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换代的加速时期,人们在汽车、住房、教育、旅游等方面的需求将逐步扩大,必将进一步拉动保险需求。

金融生态不断改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转让中心、金融资产交易所等金融要素市场相继挂牌运营,有利于聚集金融要素资源,活跃金融交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银行不良贷款率、存贷比等金融安全指标居全国前列,增大了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不断壮大的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等6小类金融机构加快发展,促进了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超过5,重庆成为全国第三个(继上海、北京之后)金融业跃升为地方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城市,作为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的金融资源聚集和辐射作用初步显现。良好的金融生态,将为保险业加快发展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二)政策环境

国家战略凸显优势。继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发展作出“314”总体战略部署,以及重庆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2009年国务院3号文件出台,正式将重庆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首次以中央政府名义明确提出在重庆建立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2010年,重庆与上海、北京、天津、广州一同跻身全国5大中心城市,并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2011年,国务院出台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进一步确立了重庆在西部乃至全国的战略地位。多重国家战略在重庆的部署实施,必将产生极大的政策叠加效应和“聚变”效应,为重庆保险业发展注入更为强劲的动力。

地方政策支持给力。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关注保险、支持保险、运用保险的环境氛围正在形成。在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农业生产、城乡统筹、两翼地区农户万元增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以及每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对利用保险加强社会风险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市政府还就实施交强险、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等出台了专项文件,为保险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

(三)社会环境

社会管理不断创新。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发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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