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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3/4/23 10:32:25 浏览:

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249,249.71元,截至2022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31,387,216.57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402,290.88元,截至2022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10,271,783.09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因此,公司2022年度不满足《公司章程》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决定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因此,公司2022年度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04证券简称:ST鹏博士公告编号:临2023-021

债券代码:143606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保本型现金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投资范围及授权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保本型现金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相关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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