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丽人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丽人香港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存量未到期担保除外),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丽人商务和丽人香港提供担保,目的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能够解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并对其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为丽人商务和丽人香港提供担保,目的是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00。2022年,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美元500.00万元及人民币7.00万元,折合成人民币合计为3,489.3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