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正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6/14 6:29:20 浏览:3868

同意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预计的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韩顺平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2、对于因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2016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秦勇、钱顺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15号)。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2:00在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04号)。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282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6—003号

债券代码:122067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监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1月10日上午在南京黄埔大酒店7楼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陶魄先生、陈傑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魄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文件及相关程序的履行情况,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等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程序规范,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担保程序规范,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82证券简称:南钢股份公告编号:2016-00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8日

至2016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6年1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3、5、7、8、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9、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13、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6年1月22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联系人:卞晓蕾唐睿

电话:025-57072073、5707208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最新南京SEO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