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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杭州市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9 11:49:56 浏览:1799

社会评价意见反映的是群众呼声,关乎的是群众利益。做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是贯彻落实“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杭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客观需要。在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委、市政府坚持创一流业绩、让人民满意,把优化综合考评、强化绩效管理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之一,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抓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的坚定决心。

做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没有休止符,也离不开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这次公开发布《社会评价意见报告》,旨在对上一年度的整改工作进行总结,报告2013年度社会评价工作情况,对群众在社会评价中提出的主要意见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整改落实的对策建议,为下一步做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打好基础,以推动各部门在整改工作中进一步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第一章2013年度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情况

2012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社会评价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9578条,既反映了当前的民生关切,也有不少意见指出了市直单位在作风效能和工作绩效方面存在的不足。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9578条社会评价意见被及时分解落实到市直各相关单位,据此制定了206项重点整改目标以及20项跟踪督办意见,作为2013年度整改工作任务,列入当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评。

一、以好的作风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评价意见,坚持把意见整改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动中心工作任务和保障改善民生相结合,以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各项意见整改落实,努力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

1、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2013年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委常委会坚持带头示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深入开展基层走亲、在线访谈等活动,组织实施为民服务“九大行动”,做到教育、实践“两手抓、两促进”。市直各单位坚持把“知行合一”的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明确要求把社会评价意见反映的问题,作为市直单位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综合考评强化绩效管理的意见》(市委〔2013〕15号),进一步加大对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的考核力度,推动市直各单位着力在提升整改绩效上下功夫,以务实高效、对民负责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针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意见比较集中、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多次反映而未得到较好解决的意见,梳理出了20项年度跟踪督办意见,涉及教育卫生、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两难等六个方面,落实到28家责任单位进行办理。在日常管理中,聘请市民代表(绩效信息员)收集整理相关绩效信息并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强化日常的绩效跟踪管理。

3、坚持开门抓整改,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深化“评价—整改—反馈”机制,第6次向社会公开发布《社会评价意见报告》,将206项重点整改目标、20项跟踪督办意见及其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邀请市民代表(绩效信息员)、新闻媒体参与社会评价意见跟踪督办工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2013年12月19日,市考评办主持召开了“2013年20项跟踪督办社会评价意见整改情况述评会”,邀请了部分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绩效评估专家、新闻媒体、市民代表(绩效信息员)等61名代表,对负责20项跟踪督办意见的整改责任单位,进行了面对面问政,根据述评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测评结果纳入社会评价意见专项考核。

二、以有力的整改举措取信于民

针对社会评价意见反映的突出问题,市直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举措,抓好整改,努力回应群众诉求。

(一)从群众需要的地方抓起,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1、在社会保障方面,针对“财政资金应继续在民生事业方面多投入”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加大民生投入,推进惠民为民工程,2013年共安排民生支出138.0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4.8,对区县(市)转移支付58.51亿元,同比增长22.84。针对“建立更好的医疗制度,尽快完善建立养老保障体系”的意见,修订出台《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全年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为32.31万、17.48万、16.58万、21.58万、14.90万;第九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区42.3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提高267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以上;开通市域、省域医保“一卡通”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42家和101家,新建智慧医保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针对“加快保障房建设”的意见,督促各建设主体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全年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工36334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8530套,竣工3900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6229套,开工、竣工完成率分别达到104.5和101.8。

2、在稳定物价方面,针对“应抑制整体物价的上涨,让广大老百姓能安居乐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价格监测信息106次,发布59期主要商场(超市)民生商品和常用药品价格信息,“价立方”网络平台公布商品总数达225余万个;制定并实施了《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增强经营者价格法律意识,规范价格行为;在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启用价格调节应急资金,平抑市场物价,实现了年初市政府提出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3.5左右的调控目标。针对“节假日哄抬物价,多年顽疾不见好转”的意见,加大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和曝光力度,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6件,实现经济制裁1281万元,其中没收591万元、罚款441万元、退还消费者249万元。针对“加强‘菜篮子’工程”的意见,新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3个,生猪出栏368.18万头,新建水产养殖基地22个、面积1.32万亩,新建高山蔬菜基地3182亩,主城区蔬菜自给率达到56.5%以上,其中叶菜自给率达到77.2%。

3、在劳动就业方面,针对“提高就业率,确保劳动力能充分运用”的意见,建立失业动态预警机制,完善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全年新增就业23.19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3.13万,其中困难人员6.47万;出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等7项创业政策,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1381家,带动就业5789人,同比增长13.48和15.20。针对“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做到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工资”的意见,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并开展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市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81,单独建立工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2.9。实施劳务派遣机构准入行政许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活动7次,健全完善防欠薪长效机制,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96以上。

4、在医疗卫生方面,针对“上医院看病难、挂号难,手续繁琐,排长队,等候时间较长”的意见,在市属医院和14家县级医院,以及主城区4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7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广市民卡智慧医疗诊间结算服务,其中市属医院诊间结算率达55.99;深化市属医院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患者分时段预约挂号、就诊、检查比例达90以上;实施县域以及市属医院与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工程,引导病人在基层就近就诊。针对“有的医生对病人不关心、不认真看病,脸难看、素质差,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的意见,在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百佳千优”健康卫士评选活动,定期组织行风监督员对直属医疗单位行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活动,督促医疗机构自觉加强医德医风管理。针对“对医药回扣问题,打击力度不够大,缺乏手段和方法”的意见,创新全处方点评系统、合理用药预警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方式,加强防控实效;加大对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共调查96件举报事项,查处1起违纪行为;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药品回扣自查自纠,医务人员主动上交金额630.29万元。

5、在教育入学方面,针对“要坚决杜绝择校现象,做到教育公正、公平”的意见,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零择校”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办学校的学区划分、录取和统筹分配、规范特长生招生等“阳光招生”政策;完善高中招生制度,禁止招收择校挂读生;实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预登记制度,确保符合条件者入学;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招生工作的社会监督。针对“加强教师素质培养”的意见,建立市、区、学校师德师风逐级检查制度和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师德评价体系,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开展教师专业各级各类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649名来自全市教育系统的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

6、在社会治安方面,针对“加强对电信诈骗、盗窃电动自行车、入室盗抢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强化追赃,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意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和“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整合公安多警种及银行、社区等社会力量与资源,积极组织开展“查找减损、劝导止损”工作,探索建立打击和防控盗窃、“两抢”、诈骗等突出侵财犯罪的措施、方法、机制。全年全市各类侵财案件发案数同比减少2.56,各类侵财案件破案数同比前三年平均数提高0.59个百分点。

(二)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在环境治理方面,针对“空气质量下降,灰霾天数多,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改善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的意见,主城区淘汰黄标柴油车5383辆,查处、整治超标公交车1010辆,处罚违法“黄标车”10600辆;完成6家重点热电企业29台锅炉的脱硝治理,削减氮氧化物排放1106.90吨;检查建筑工地2512次,查处违法运输渣土车1275辆,限期整改1134件,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针对“切实加强水环境保护,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的意见,定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风险企业和沿江沿河企业进行检查,共排查风险企业225家,专项稽查、定期巡查1985家次,整改隐患207处;开展杭湖嘉绍饮用水源地联合执法4次,对钱塘江、苕溪流域的53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立案查处1家,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每月、每季监测;将全市710家企事业单位纳入应急预案管理范围,提高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意见,推进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完成重污染行业企业的“一源一档”工作,14家企业试行重点源过程监控;每月对化工、电镀和印染等重点行业进行体检式抽查,检查重点企业210家,合格率93.81;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4096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27件,处罚金额5488.7万元。

2、在交通治堵方面,针对“进一步提升城市交通规划,找准问题,切实解决出行不便、交通不畅的问题”的意见,加强交通规划研究,已完成过江综合交通体系研究、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交通规划评估工作,完成《杭州市区(八区)骨干停车场(库)选址规划》和外围地区轨道换乘点用地布局方案,启动开展公交都市实施策略规划研究。针对“加快杭州市交通建设(路面情况、建设速度),例如德胜快速路、秋石高架工程缓慢”的意见,全力推进“二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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