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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3/6/15 19:13:04 浏览:360

来源时间为:2021-10-14

“十三五”时期是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研究编制杭州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未来五年财政改革发展作出筹划安排,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杭州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编制地方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财预〔2014〕42号)要求,杭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杭州地方经济社会和财政发展实际出发,围绕中央和省、市今后改革发展方向,研究制定杭州市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第一章“十二五”时期我市财政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杭州财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各项部署,认真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要求,严格遵循“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重大举措,解放思想、干在实处、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按照“激情、能力、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财政工作。推进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深化财税改革,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注重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财政工作服务质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领导下,杭州财税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为主旨,深入实施“六大战略”,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加强自主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提升文化软实力,保障改善民生,较好实现了各年度目标任务。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1年的785.15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1233.88亿元,年均增长12.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1年的747.51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05.48亿元,年均增长14.4。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户籍)分别从2011年的7037.28亿元和101634元增长到2015年的10053.58亿元和139700元,年均增长11和1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011年的34065元和15245元增长到2015年的48316元和25719元,年均增长10和14.3。

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一)财政收入水平实现新跨越

一是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平均增速有所放缓。“十二五”期间,全市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地方财政收入保持逐年增长势头,201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15亿元,201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027.32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大关;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3.88亿元,剔除按规定转列的11项政府性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后,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上年增长9.8。

二是收入结构保持较优,产业财源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我市财政收入结构保持较好水平。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年均达53.8,高于“十一五”时期年均占比2.8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年均95以上,位居全国前列。“十二五”时期,第三产业税收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贡献比由2011年的56.2提高到2015年的64.1,信息传输软件、金融、租赁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税收贡献保持较高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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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民生事业实现新突破

“十二五”时期,市财政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提升,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包括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和住房保障在内的民生支出,全市民生方面的支出五年累计投入3389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2倍。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全面落实。整合社会保险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体系。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和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完善多元办医格局。优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我市入选全国首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动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大江东和主城区社保一体化建设工作。

二是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在教育事业方面。推进优质均衡的杭州特色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地方教育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每年按土地出让收入0.5计提农村学前教育补助资金。各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费已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8以上,各县(市)达到5以上。完善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奖励资助政策。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标准,按生均10000元的标准安排市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经费。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推进名校集团化,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服务平台,保障学校办学条件和设施的改善提高。

在文化、体育事业方面。市本级安排2000万元农村公益金资助建成农村文化礼堂355个,实现农村文体活动常态化。支持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完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考核补助各区、县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保障市属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免费对外开放,投入200万元保障24小时流动图书馆建设,支持市属艺术院团发展、文艺精品创作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

三是城乡统筹事业进一步加强。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入机制。“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增10亿元用于支持五县(市)城乡统筹发展。创新设立农村公益金,累计筹集企业捐赠公益金1.11亿元,鼓励企业投向农村社会公益项目。建立区县协作机制,2011年至2015年杭州城区与五县(市)建立对口联系、联动发展的区县(市)协作组,城区累计安排协作资金17.26亿元,加快城乡融合。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引导金融资金和工商资本投入“三农”。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扶持“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能力,大力培育农村新型业态。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开展“风情小镇”创建活动、推进中心镇、中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加大产业化帮扶力度,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四是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累计安排社区服务专项资金22.5亿元,保障基层社区工作经费,夯实基层基础,探索新型社区管理,打造“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培育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重点扶持社区为老、幼、残服务。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平安法治杭州建设,推进科技强警、法律援助等,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整治以及应急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等。累计安排城市住房专项49.05亿元,支持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确保资金来源渠道。

(三)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新成效

一是继续巩固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累计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达到153.59亿元,年均超过30亿元。扶持产业涉及工信、科技、现代服务业、贸易、外经、金融、旅游、文化等,涵盖我市各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

二是不断创新扶持方式。围绕杭州市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总战略,发挥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投资。先后合作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信息经济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政府产业基金,累计规模超过40亿元。在工业和科技统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上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新机制。

三是认真落实“清费减负”政策。兑现对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困难企业税费减免和延期缴纳等;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除外)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持续减征、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是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杭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和扶持政策,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累计安排人才开发专项资金7.6亿元重点用于国家、省、市海外引才计划人选配套资助经费、大学生创业资助经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资助等内容。参与制定《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和《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3年至2015年,杭州作为浙江省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之一,列入国家第二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我市出台《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等,有力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截止2015年8月已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16379辆,完成公交车充电桩413个、乘用车充电桩181个、2座分时租赁立体车库和4座换电站,远超目标任务6000辆,走在全国的前列。

六是成功申报“两创示范”城市。市财政与市科委等多个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创建工作,杭州在全国30余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竞争中成功胜出,入选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示范期内,杭州将每年全市预算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不少于50亿元,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营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

七是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我市自2012年12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在国、地税两家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改革平稳推进,根据国务院部署,2015年除金融、建筑业、房地业外其他营业税行业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经国、地税部门统计,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10.44万户企业纳入试点范围,2012年至2014年分别改增增值税入库分别为0.21亿元、59.37亿元、83.77亿元。同时落实好试点期间的财政扶持政策,全市支出1.27亿元(2013年)确保纳税人过渡期间税负不增加。

(五)推动城乡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保障生态城市建设需求。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快高污染车辆报废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保障水、大气等环境质量检测和治理,支持西湖文化景观维护提升,保护历史古迹、文物。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四年提前完成五年节能目标,产业低碳化等六项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总目标,三年考核成绩被财政部评定为“优秀”,累计争取到中央节能减排支持资金15亿元,优秀额外奖励3亿元,相关经验做法获财政部、发改委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功能。累计安排城市管理专项77亿元、公共交通专项44.4亿元。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用于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补偿、出租车油价补贴、公交停车场(站)建设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截污纳管、垃圾分类、庭院改善等市政工程以及道路保洁、城市亮灯等长效管理。加快“三改一拆”和“三化四分”等环境改善工作。

三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累计安排政府投资建设专项371.14亿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重点保障快速路、铁路东站枢纽等重点市政工程,以及公共停车场(库)、污水管网、环境卫生、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地铁建设资本金,保障地铁一期工程建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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