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9-05
7月5日至8月7日,杭州市司法局就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上听证栏目()及杭州司法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十条,现在反馈如下:
一、关于对政商关系、投诉举报、商事登记、自主经营、研发创新的五条意见建议,我们研究后认为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拟予以吸收,待综合立法调研情况后修改完善。
二、关于市场准入部分增加“融合性产品和额服务的功能属性以及市场准入管理以产品的主要功能属性为确定标准”的建议,拟进一步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做进一步研究。
三、关于删除规范平台经济的第五十七条的意见,不予采纳,理由:规范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对平台企业进行规制有现实必要性。
四、关于科普的建议与本条例的内容无关,不予采纳。
五、关于反映的实践中”限制企业流动自由”问题,我们予以关注,本条例相关条款已经对此作了规范。
六、关于“本条例应该给营商界更多的自主性”的建议,予以吸收采纳,本条例的相关条款也都体现了简政放权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