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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院探索破产审判现代化助43家企业再生

发布日期:2021/8/7 10:17:09 浏览:137

来源时间为:2021-08-02

破产审判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杭州论坛召开杭州法院探索破产审判现代化助43家企业再生发布时间:2021-08-0215:01星期一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通讯员骆萍英

一江带城、山水相依、产城融合、田园风光……一幅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背后,是一抹鲜亮的法治底色。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7月31日,破产审判现代化与营商环境法治化杭州论坛在杭州富阳召开,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与破产审判创新等热点问题,及时总结破产审判现代化的探索与实践。

杭州是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在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报告中,杭州“办理破产”指标名列前茅,为全国标杆。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斯金锦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杭州两级法院积极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大力推动智能化建设,坚持破产审判府院联动,2019年至今,杭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27件,审结700件,43家杭州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实现再生,实现债权人、破产企业、职工等多方利益主体共赢,为优化营商环境、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完善审判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风光如画的富春江南岸,曾经烟囱林立,遍布造纸企业,其中就有龙头企业——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共计37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抱着壮士断腕决心,富阳区法院通过搬迁、执行、破产程序的精准衔接与融合,顺利完成永正等118家造纸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加快推动了富阳造纸区块的产业转型升级,还富春山水天生丽质。

破产程序错综复杂,专业化破产审判机构和队伍,是发挥破产制度功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

2019年12月,杭州破产法庭挂牌。目前,全市13家基层法院均建立了破产案件专人审理机制,由专门业务庭或固定合议庭专职审理破产案件。

杭州中院出台了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规程,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实现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2020年,杭州法院破产案件简化审适用率达35,都在180天内审结,最快实现38天审结。

杭州两级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持续完善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如何通过破产审判促进资源要素重新配置?杭州中院副院长许米认为,“所谓不破不立,通过破产清算,让一批技术水平低、发展前景差、环境资源消耗大而不宜再保留的企业‘出清’,是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必然结果。”

“退出也是一种生产力。”浙江省发改委财政金融处处长傅文军在论坛发言中指出,顺畅的退出机制,有利于减少资源的沉淀,刺激供给端,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近两年,杭州法院坚持依法、公平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88件,加快推进市场出清,处置厂房400万平方米、土地7700亩,盘活账面资产320亿元,通过破产程序释放土地、房产等经济资源,实现“腾笼换鸟”,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数字赋能促进提速降费

为加强办理破产便利化、信息化,杭州法院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第一城”优势,大力推动破产审判智能化建设。

杭州中院积极打造破产案件信息化平台,鼓励管理人运用最高法院破产重整平台、移动微法院、钉钉网络平台等,促进破产程序高效、顺利推进。

富阳法院在全国首先运用“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并以数字化为桥梁,搭建破产审判V字模型,形成集专业化、项目化、协同化于一体的高质效破产案件办理集成应用体系,实现债权人便利行权、管理人高效履职、法院全流程监管有机统一。

富阳法院以加强市场作为着力点,开启与阿里巴巴集团在破产资产处置中的共同探索,以在线评估、单独网拍通道、网络资产推介和网络债权人会议等创新方式,加快资产处置效率、提升资产处置价值、降低资产处置费用、提升资产处置透明度,促进办理破产提速、降费、便捷。

其中,“杭州华晨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核心资产的单独网拍通道处置,实现了资产变现后价值覆盖总债务、债权获全额清偿的良好效果。

坚持府院联动实现同向发力

破产程序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部门配合。

在富阳仪表总厂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中,富阳法院与相关政府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采取拆破结合的资产处置方式,确保拆迁款按时、足额到位,保障了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6年以来,富阳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250余件,受案量居杭州地区前列。

富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平介绍,我们探索“拆、执、破”衔接机制,通过拆迁、执行、破产程序的精准衔接与融合,实现了府院、市场主体和债权人在法治化路径上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杭州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为破产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障。

杭州中院先后与人民银行、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对接,进一步细化完善破产程序的公共配套机制。

在办理社会影响重大的破产案件中,杭州法院成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合作的企业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最大限度高效调动各种资源,为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障、配套事务处理保障,有效化解了重大涉企债务危机。

原下城区法院审理的杭州田逸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案涉房屋虽然已完成主体竣工验收,但办证材料不齐备,并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况。借助府院联动机制,该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多次沟通,创新办证模式,成功办出房产证,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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