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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2/5 12:03:55 浏览:2874

杭发改规划〔2016〕280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95号)文件精神,一般专项规划《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编制完成,经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2日

杭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目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依据《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回顾。具有杭州特色、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成型,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3.79,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残疾人事业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注重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先后出台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全面提升城乡残疾人生活品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2〕1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残疾人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杭政办函[2013]1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帮扶行动(2014-2017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0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58号),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杭残联教就〔2015〕61号)等一系列政策,推进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同城同待遇”,提升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融合互动、对口帮扶、优势互补、缩小差距。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示范带动,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切实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

——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不断深化,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

保障救助完善。每年有近30的持证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为2995户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住房救助,为1.4万名残疾人提供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结对帮扶、慰问救助贫困残疾人家庭27123户,扶持22395名残疾人脱贫,全面消除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残疾人。托(安)养服务机制创新。率全国之先,构建起了市托养机构为示范,区、县(市)托养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村(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安养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每年受益人数达1.4万人。康复工程成效显著。共完成康复工程26837例。其中,为符合条件的18916名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为1534名低视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视器,为4481名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为845名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下假肢。配发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28371件,完成0至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2107例。

专栏1:生活水平

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评估指标

分类及名称

单位

2015年杭州监测值

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社会平均水平比例

55.80

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占社会平均水平比例

69.10

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41.68

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41.19

百户残疾人家庭彩电拥有量

162.85

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米

31

残疾人家庭人均生活用电量

千瓦小时

小时

626.27

百户残疾人家庭电话拥有量

277.30

百户残疾人家庭电脑拥有量

65.35

专栏2:社会保障

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评估指标

分类及名称

单位

2015年杭州监测值

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比例

93.31

城镇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

98.10

农村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

97.60

农村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比例

89.9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生活补助(或护理补贴、辅具与家庭

无障碍补贴)比例

72.9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补助金)

覆盖率

85.13

——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日益优化,残疾人事业影响力不断扩大。

体育事业成果喜人。成功承办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杭州赛区比赛、首届APC杯亚洲盲人门球锦标赛暨2014年亚残会盲人门球资格赛。形成运动员选拔、培养、训练机制,培育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健身指导员“三支队伍”,采取集中和分散训练结合的方式,练出水平,赛出成绩,2012年伦敦残奥会,获3金4银3铜;2014年仁川亚残会,获8金6银。第八届、第九届全国残运会,共获99金62银43铜的好成绩。省第九届残运会和省第三届聋运会上,均获金牌、总分双第一。建立了12个残疾人文体基地,通过举办各类比赛推动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文化宣传精彩纷呈。各区、县(市)成立了残疾人文体团队,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选送节目参加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获得一等奖3个;参加全国第六届特教学校艺术汇演,获一、二、三等奖各1个、启智奖1个。残疾人自强演讲团共举办20余场励志演讲活动,听众逾万人。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浙江电视台、浙江日报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共计8000余件次,开设“扶残助残,爱满天堂”杭报专栏、“希望的太阳”广播专题和“明珠手语新闻”电视专栏。“爱心”创建联动共享。9个区(市)成功创建成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69个乡镇(街道)开展“杭州市爱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14户残疾人家庭获评“杭州市首届爱心家庭”。志愿服务彰显人文关怀。开展“七彩助残计划”,提供助教、助学,结对帮扶,无障碍畅行等7个方面志愿服务,助残志愿者服务站点实现乡镇(街道)和社区全覆盖,开展“杭州市首届最美助残志愿者评选”。公益慈善事业推动助残。杭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募集款物1014.63万元,捐赠、资助残疾人及机构1012.27万元。统筹“杭州市生命阳光爱心助残专项资金”,对601名残疾人给予重大疾病、医疗康复及特殊困难救助。无障碍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杭州市成功创建为首批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2011年,杭州市荣获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全市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2600多项,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5.96。

——服务残疾人的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

经费与设施稳定增长。五年累计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32亿元,残疾人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从初期的6.99万平方米增长至14.5万平方米。康复服务全面提升。全市公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建成8家,在建3家;建成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932家,成功创建省级康复示范站28家,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达100。社区普遍开展了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配备、转介服务等基础性康复服务,实现了残疾人社区康复的就近就便。充分发挥“仁爱家园”工疗站作用,为3000多名精(智)残人员常年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开展新生儿疑似残疾信息监测119.11万人次,发现疑似残疾儿童1025名,实现残疾儿童的“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残疾人教育就业稳步发展。落实教育规划,市聋人学校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县(市)级培智学校建成率100。助学补助提标扩面,共资助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近3万名,普及并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水平。通过多种就业方式,实现全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2.8,有1.5万名残疾人在集中就业机构就业,2万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维权服务促进和谐稳定。健全信访维权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范围扩面至所有重度残疾人。全市共受理各类来电、来信、来访4154件次,办结率100,满意率98。残疾人协会活力增强。各残疾人协会切实履行职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青春微梦想、悦听影院、特奥纪念日、肢残人汽车俱乐部、仁爱之花艺术团等活动已经成为协会的“品牌活动”。

专栏3:公共服务

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评估指标

分类及名称

单位

2015年杭州监测值

康复服务比例

75.13

有适应指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接受抢救性康复比例

96.49

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82.23

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9.56

(统计值)

社区服务比例

63.10

社区活动参与率

65.14

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就业扶持比例

68.02

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率

85.96

残疾人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

91.00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困难和不足:一是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截至“十二五”期末,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占社平比例为55.8,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占社平比例69.10。残疾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小康实现程度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由于基数比较低,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仍然存在。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仍有“短板”,城乡和区域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区县之间、中心城区和郊区之间发展水平不同,难以满足残疾人个性化、类别化需求。残疾人事业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残联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三是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残疾人事业的新问题不断显现。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残疾人数量增长,经济转型升级加剧残疾人就业低端化,智慧经济与信息经济迅猛发展催生助残服务信息化、精细化需求。四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存在一定困难。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不够规范,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参政议政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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