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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18号)

发布日期:2017/1/3 6:46:39 浏览:7264

增强全市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一)提升电网安全保障和智能化水平。

1.切实提升电网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核心主网架结构。积极配合国家西电东送战略,推进800千伏灵绍特高压直流线路工程建设;加快500千伏钱江变、杭州变、萧东变、江南变及配套布点建设,持续完善形成500千伏“四源三环”核心主网架结构。二是有序推进电网布点建设。加快杭州主城区等区域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开发区、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

2.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重点在用电负荷高、峰谷差异大和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快的区域深入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工作。根据不同区域智能电网发展的差异需求,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推进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深化应用,加快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和智能运行维护巡检系统建设,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能力,力争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建成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坚强智能电网,为能源互联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鼓励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加强新能源微电网技术及储能技术研究,积极开展适合分布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微电网试点项目建设,引领新能源微电网模式的示范、应用与推广。

(二)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

1.完善天然气管网输配体系。继续深入推进杭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加快实施S17(桐庐调压站—建德桐庐界)、S18(建德桐庐界—建德门站);S6(下沙门站—江东门站)、S7(江东门站—萧山2#站)、S8(萧山2#站—所前门站)等高压管网项目,实现全市高压主干网向县(市)的全覆盖,形成“多点接气、环状供气”的管网架构,推进市域燃气一体化发展。

2.增强天然气供应和储备调峰能力建设。一是立足增加气源、提高稳定性,形成多气源、多形式的供气格局,投资建设具有大规模接收能力的LNG接收站,提升杭州市天然气供应的区域性战略储备能力;二是进一步扩大天然气服务覆盖范围和应急储备能力,加快建设大江东LNG应急气源站,形成西部、东部、江南、北部“田”字形应急气源点。

(三)增强成品油储运能力。

1.完善输运储备设施。一是提高管道输送能力。结合全省成品油长输管网建设,重点推进绍兴—杭州、诸暨—桐庐成品油管道,以及改建南阳—康桥老旧成品油管道。二是提高油品储备能力。根据成品油消费需求与城市规划布局,按照“扩容、迁建为主,新建为辅”的思路,合理布局油库、提升储存能力。结合输油管线建设,扩建萧山南阳油库、新建桐庐江南油库;按照成品油油库布局规划,加快落实康桥、小河等油库的搬迁,推进平安桥油库等储运基地建设。

2.优化加油站布局规划。科学规划布局加油站,城区以服务半径均衡布局,郊区沿高速公路、国道等布设,对无加油站的乡镇优先考虑。同时,对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搬迁的加油站应优先迁建,确保区域成品油供应安全;对具有合法手续,但因历史原因布点过密不符合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的加油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整或关闭。

(四)鼓励区域型分布式能源中心建设。

鼓励各地在区域能源规划的基础上,以实现区域能源效率优化配置为目的,建设区域型分布式能源中心。按照“挖潜改造,合理配置”的思路,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现有热电厂进行分布式能源升级改造,发展以天然气为主,结合建筑光伏应用的区域能源中心。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思路,在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等新建规模适度的区域能源中心。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以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和提升非化石能源占比为重点,通过持续推进“无燃煤区”建设,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拓展天然气利用渠道,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不断优化杭州市能源消费结构。

(一)拓展“无燃煤区”建设范围。

在主城区、三区四县(市)建成区2015年基本建成“无燃煤区”的基础上,将“无燃煤区”建设范围由建成区逐渐扩展到近郊,按照“应关尽关、应治尽治”的原则,推进10蒸吨/小时以下锅炉及窑炉的淘汰改造。

(二)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

各区、县(市)应加快制定完善区域集中供热规划,加快整合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现有热源点,推进供热管网工程建设,逐步消除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盲点。到2020年,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

(三)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深入推进杭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积极拓展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1以上。

1.拓展工业用气规模。按照重点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气化的目标,科学制定“煤改气”工作计划,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和自备燃煤电站等的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对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企业,合理布局LNG“点对点”供应。

2.推进天然气热电联产与分布式能源建设。按照“以热为主、依热定电”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域内热电联产燃气电厂发电、供热、调峰的作用。适当推广应用区域型与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系统,在开发区、新城区、CBD(中央商务区)、旅游集中服务区等鼓励发展区域型天然气分布式系统,对大型公建、商业设施等鼓励发展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系统。

3.统筹城乡燃气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全面实现三区、四县(市)和中心镇的天然气供应。对杭州市域范围内的天然气管道经营市场进行充分整合,推进城乡燃气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区域间的燃气利用水平差距。

(四)推进电能替代。

按照省经信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电能替代的意见》要求,支持鼓励服装加工、金属铸造加工、陶瓷等行业,以及商场、酒店、商务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单位,采用高温蓄热电锅炉、燃气锅炉与电锅炉双热源优化等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实现以电代煤。

(五)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以太阳能光伏和浅层地温能为重点,推进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3.5以上。

1.拓展太阳能光电利用。充分利用国家和浙江省的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结合电网消纳能力重点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发展地面光伏电站,积极探索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其它应用方式,鼓励尽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是推进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鼓励支持用电负荷稳定、集中连片屋顶资源丰富、所发电力大部分可就地消纳的各类产业园区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尝试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项目,积极创建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示范区。二是鼓励支持社会各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鼓励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大力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支持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家庭社区等领域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农村光伏民居建设。三是积极探索光伏发电新模式。充分利用废弃空闲地、荒山荒坡、废弃物处置场所,以及在确保行洪安全且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利用滩涂适当布局地面光伏电站。将地面光伏电站建设与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等相结合,提升农业、水产养殖业的经济产出价值。四是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通过光伏发电收益拓展扶贫资金来源,创新光伏发电惠农新模式。

2.推进浅层地温能示范应用。一是深化全市域范围的浅层地温能资源调查和评价,加快构建完善全市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信息平台,实现资源信息、监测信息、市场信息的互联共享。二是以建筑节能和设施农业为重点领域,土壤源热泵和地表水源热泵为重点推广技术,重点推进宾馆、大型商贸旅游综合体等商业建筑,医院、学校、交通场站枢纽等大型公共建筑的热泵技术示范应用,鼓励引导水产养殖、花卉培育、菌菇栽培、家禽孵化育雏、水稻育秧等的热泵技术示范应用。

3.推进生物质能、风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一是创新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模式。鼓励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动农村沼气由“户用沼气向大中型沼气发展”转变,从“单一用途向综合利用”转变;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及规模化利用。二是提升水能利用效率。鼓励采用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推进老旧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积极推动桐庐白云源、建德乌龙山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三是着力扩大风能利用规模。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风能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力度,重点推进中广核余杭风电场、富阳区湖源乡风电场等项目建设,着力扩大风能利用规模。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为重点,以拓宽节能空间、推进节能工作覆盖面为重心,以“差异化管理”和“正面引导与负面清单相结合”为手段,通过强化行业能效准入,实施各项能效提升计划,大幅提升杭州市能源利用效率。

(一)强化行业能效准入。

一是突出能效指标的引导作用。以用电消耗和煤炭消耗为重点,全面摸清全市工业和服务业能源利用效率现状,在现有市级能耗限额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覆盖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产品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严格实施《杭州市产业结构调整能效目录》。二是探索建立产业能效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节能计量、统计、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评估和审查、能耗定额管理、能效公示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施各项能效提升计划。

1.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一是进一步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清洁生产审核、电平衡测试等工作。二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管理,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在深入分析自身能源利用状况并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标杆,制定切实可行的对标改进方案和实施计划,落实管理和技术改造措施,充分挖掘节能潜力。三是推进重点企业能效监控体系建设。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控中心,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约化管理模式,对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能源的生产、输送、分配、使用等环节进行集中监控管理,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目标。

2.实施建筑节能计划。一是强化建筑物生命周期前端环节节能,即将节能理念贯穿于规划、设计等环节。在区域规划层面,突出“城镇紧凑、乡村疏朗、城乡对接、功能配套”能源节约型城乡结构;在城镇规划层面,科学布局配套城市居住、就业、公共服务等功能区块,缓解城镇“摆钟式”交通压力;在控制性详规和项目前期阶段,研究制定集节能、低碳、绿色大成的规划控制性指标与引导性内容,作为规划管理及土地出让的重要抓手。二是加大绿色建筑标准推行力度。全面实施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应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绿色建筑要求,其中国家机关办公楼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空气源热泵、地(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建筑使用年限,防止频繁出现建筑拆除重建现象。

3.实施交通节能计划。一是深入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地铁和快速公交建设,拓展水上巴士运营区域,优化公交线路,完善公交换乘体系,推进主城区与区、县(市)公交一体化。二是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进一步推进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氢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车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拓展在环卫、邮政、物流、公务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布点和建设运营。三是推进全市公共自行车和微公交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城区公共自行车和微公交布点,逐步拓展在区、县(市)主城区的布点。四是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工作。加快各项节油技术和运输模式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道路绿色照明、港航一体化管理、电子不停车收费、绿色驾培维修等节能工程的深入实施。五是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严格执行《杭州市小客车调控管理规定》,控制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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