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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9 12:39:51 浏览:67

康信息平台,优化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推动“防疫通”优化转型试点运用,逐步实现线上为居民提供签约、健康咨询、预约就诊、健康管理等服务。建设广州市家庭医生指标监测及考核系统,推动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归集,强化有效签约和规范履约,加强签约服务管理。加强市、区两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系统的互联互通。依托“12320”开通广州市家庭医生服务专线,为群众提供政策解答和就诊咨询等服务。积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各区依托、开发APP或小程序、利用社交软件等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互动交流管理平台,让签约居民更便捷地获取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

5.融入社区综合服务。充分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公益用房等资源,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健康驿站”“健康小屋”,为签约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筛查、健康监测等服务;有条件的区和单位可借助互联网 技术引进常规穿戴设备进家庭、实施慢性病在线复诊、医保报销、送药到家、健康管理等系列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更加个性化、精细化服务,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1.明确服务包收付费机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分为免费服务包、基本服务包及个性化服务包,实行分类签约、有偿签约、差别化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等分担,鼓励有条件的区予以适当财政支持。根据签约参保人实际需求,丰富家庭医生服务包购买服务内涵,调整优化基本服务包医保基金购买基本医疗服务范围,设定相适配的家庭医生服务包年签约服务费标准。市级层面制定免费包、基本服务包。各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在省、市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内,结合自身特色,制定个性化服务包,做到让利于民。

2.建立健全激励和促进机制。全面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等基层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根据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的实际数额据实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向承担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等人员倾斜。原则上将家庭医生免费服务包、基本服务包的年签约服务费的80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20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配比例,签约服务费在考核后拨付。各区可结合实际,将个性化服务包的年签约服务费适当用于家庭医生团队的薪酬分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

3.拓宽家庭医生职业上升通道。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称评审改革,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管理机制。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聘用实施到位,聘用等级与绩效工资和考核挂钩。

4.发挥基本医保支持作用。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优先将技术劳务占比高、成本和价格严重偏离的项目纳入省调价范围。探索修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项目内涵,采取“医药服务价格 上门服务费”的方式完善现行居家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畅通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的医保结算渠道,支持家庭病床、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等医保移动结算信息化改造。2024年,选取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人头付费方式改革,打造为签约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科医疗服务模式,构建涵盖团队建设标准、诊疗服务内涵、签约结算流程、考核监管措施及价值引导机制的全科医疗服务标准化体系,形成融合居民常见病、慢性病就医与健康管理的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广州模式”。对经分级诊疗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医保部门加强协议管理,完善结算办法,确保参保人获得高质量医疗服务,加强绩效评价,完善结余留用的激励政策。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从推动健康广州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支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以家庭医生签约为基础,创新人事、编制、薪酬等管理方式,构建区域协同、城乡融合、上下联合、急慢衔接的工作机制,以信息化为抓手畅通不同医疗卫生机构间健康管理、诊疗记录信息壁垒和支付政策障碍。健全签约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强化政策协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各区要结合实际,于本文印发后3个月内出台辖区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监管评价。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纳入综合医改考核范畴。健全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居民回访等方式,定期对签约服务机构和家庭医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签约服务经费分配的依据,对签约服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建立退出机制。推动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包括预留号源等)、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情况纳入公立医院考核范围。医联体应以强基层能力和下沉资源为目的,建立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制度,防止“虹吸”基层病人,调动服务基层积极性。医联体上级医院医师下沉基层服务,应接受基层对其实施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各部门要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合理引导居民预期,扩大群众知晓率,引导更多居民主动签(续)约。结合“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开展星级家庭医生(团队)遴选活动,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树立家庭医生热心服务群众的正面形象,以点带面,发挥正面示范引导作用,为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2023年)

2.关于推进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任务分工表

附件1

广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2023年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指标含义

数据来源

签约数量指标

1.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

较上一年增加。2023年达到80,力争2035年达到95。

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该区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重点人群数/辖区内重点人群数*100。

统计年度内具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电子版或纸质版的签约居民人数占该区重点人群数的比例。现阶段重点人群包含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病障碍者。

国家统计年报结合市家庭平台或现场抽查核实:统计数据*抽查真实率。

2.签约服务覆盖率

每年增加1-3个百分点。2035年达到75。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签约居民人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数*100。

统计年度内获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居民人数占各区域住人口数的比例。具体根据国家口径调整。

国家统计年报结合市家庭平台或现场抽查核实:统计数据*抽查真实率。

3.签约有偿服务包的覆盖率

较上一年增加。

签约有偿服务包的覆盖率=该区签约家庭医生有偿服务包(基本包、个性化包)的签约人数(需去重)/辖区内签约居民人数。

市家庭平台或现场抽查核实:统计数据*抽查真实率。

增加服务供给

4.家庭医生人数

家庭医生人数比上一年增加,2023年力争每万常住人口达到4名,2025年达到4.66名。

考察是否有序扩大家庭医生来源渠道。现阶段家庭医生来源以全科医生为主,包含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经过全科医学相关培训的其他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需满足一下条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理多点执业(或退休返聘、对口帮扶等)手续,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同意管理,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备案。

国家统计年报结合现场抽查核实:统计数据*抽查真实率。

5.门急诊服务对象中签约居民占比

占比较上一年增加。

考察签约服务有无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门急诊医疗服务供给。统计年度内,在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就诊总人次中,签约居民诊疗人次占比的比例。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记录核查。

丰富服务内涵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具慢性病长处方的机构占比

全覆盖或占比较上一年增加,到2025年达到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长处方覆盖率=该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可开具慢性病长处方的机构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的机构数。

考察各区落实慢性病长处方政策情况。现场检查时抽取机构/团队签约的高血压或糖尿病签约患者,查看相关门诊处方有无开具慢性病长处方。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记录核查。

7.医联体内市、区属医院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号源的比例

到2023年底达到30,以后逐年增加。

考察各区落实医联体二级及以上医院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30号源,以后逐年提高号源投放比例,对确需要转诊的签约居民予以满足。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对转诊签约患者提供优先就诊服务。查看:

1.是否建立并执行签约居民优先转诊制度。

2.查看挂号平台、预约平台等号源分配情况。

查看医联体内市、区属医院。

优化服务模式

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种类

支持签约模式的种类大于3类。

考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是否多样化:

1.由1-3种弹性化时长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2.开展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合式签约、互联网签约;

3.支持以家庭和功能社区为单位的签约。

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

9.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较上一年增加。

辖区内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签约医生、服务内容的知晓情况。

根据第三方调查结果进行评价。

服务效果

10.签约居民续约率

较上一年增加,力争2023年达到80。

签约居民续约率=签约居民续约数/去年同一时间点签约居民数*100。

国家统计年报结合家医平台或现场抽查核实:统计数据*抽查真实性。

11.签约居民满意率

较上一年增加,2035年达到90。

签约居民对签约服务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根据第三方调查结果进行评价。

12.签约基本包居民在签约机构就诊率

较上一年增加,力争2023年达到60。

每个机构/团队抽查10份。

签约基本包居民在签约机构就诊率=签约基本包居民在签约机构就诊人数/签约基本包居民总数*100。

就诊人数指在签约机构就诊≥1次的签约基本包居民,以任何收费费用为统计依据。

统计数据 抽查真实性。

13.签约居民建档率

较上一年增加,力争2023年达到80。

每个机构/团队抽查10份。

核实签约居民建档率=签约居民建档人数/签约居民规范管理总人数×100

统计数据 抽查真实性。

14.签约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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