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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4/12 9:30:08 浏览:5410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16-03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8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对应结算前风险额度不超过120万美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开拓海外市场是公司重要的战略方向,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业务规模及相关授权

结合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的规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对应结算前风险额度不超过120万美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合约。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外汇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控制在公司进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汇兑损失,有助于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身也具有一定风险,对人民币汇率升跌走势的错误判断同样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1、汇率大幅波动或者不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结汇,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进行了规定。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201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1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9证券简称:天赐材料公告编号:2016-03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4月8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金富先生拟认购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总数的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1,128,165股(含11,128,16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65.15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金富先生拟认购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总数的5,即不超过556,408股(含556,408股)。公司已于2016年4月8日与徐金富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徐金富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身份证号码:44010619641006****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30,143,842股,其中徐金富先生持有公司53,946,5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1.45。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1,128,165股(含11,128,165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金富先生拟认购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总数的5,即不超过556,408股(含556,408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72.37元/股,90则为65.14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65.15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金富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按照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6年4月8日,公司与徐金富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价格、股份认购数量、认购款的缴付和股票的交付等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65.15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股份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

2.1根据协议确定的相关原则,徐金富同意认购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总数的5,即不超过556,408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徐金富同意认购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2.2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减的,则徐金富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相关要求作出相应调减。

3、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4、认购款的缴付和股票的交付

4.1认购款的缴付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书面核准文件为准),公司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徐金富发出认股缴款通知书,徐金富应在收到认股缴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认股缴款通知的要求将协议约定的认购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汇入公司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4.2股票的交付

公司应在徐金富按规定程序足额缴付股份认购款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结算公司规定的程序,将徐金富实际认购之公司股票通过结算公司的证券登记系统登记至徐金富名下,以实现交付。

(二)限售期

徐金富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

徐金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有关事宜。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徐金富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的有关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徐金富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获得之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三)合同的生效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先决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2,300t/a新型锂盐项目、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2,300t/a新型锂盐项目、2,000t/a固体六氟磷酸锂项目、30,000t/a电池级磷酸铁材料项目,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和拓展公司盈利能力,继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符合公司锂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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