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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4/9 8:22:00 浏览:2639

制性股票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后,应及时公告。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假设公司2016年5月初授予权益,则2016年-201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第十一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计划即行终止

(一)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公司出现终止计划的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均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但是,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公司裁员、退休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当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将完全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2、当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四)激励对象身故,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激励对象若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照身故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若因其他原因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五)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缩股:

P=P0÷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1股股票缩为n股股票)。

3、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后,应及时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回购注销的程序

公司因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交易所申请解锁该等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并于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相应股份的过户;在过户完成后的合理时间内,公司应注销该部分股票。

第十三章附则

一、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898证券简称:好莱客公告编号:临2016-018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上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修订说明如下:

一、拟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后新增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2)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净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3)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其他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二、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八项: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八)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借款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购销合同;

……

拟修订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八)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未达到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合同;

……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898证券简称:好莱客公告编号:临2016-019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

1、全屋家居定制项目,拟投资总金额13,600.00万元,计划使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7,800.00万元,其余5,800.00万元以自筹资金投入;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金额4,000.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人民币11,800.00万元,其中7,800.00万元用于全屋家居定制项目,4,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建设周期:全屋家居定制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预计2017年投产。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5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5]54号)同意,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9,46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7,857,2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1,607,8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2,151,565.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29,456,234.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13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于2015年2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05001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资于“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42,97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5,083.59万元,其中“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的投入金额为16,811.83万元、“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金额为2,271.7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8,366.45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504.42万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整体衣柜技术升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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