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实际情况(截至2015年5月31日)
派件收费
平均开通月份数
约为第9个月(264.45天)
平均收费单价
0.34元/件
开通后平均周转率
59.87
超期收费
平均开通月份数
约为第2个月(46天)
平均收费单价
1.00元/箱格/天
广告收费
平均开通月份数
约为第3个月(60.85天)
平均收费单价
1,000元/网点/月
寄退件收费
尚未实现基于柜体的寄退件收入
参照上表数据,假设本次募投项目派件业务从第9个月开始收费,超期业务、广告业务仍然按照效益预测的分别在第4个月和第7个月开始收费,并在下表收费单价及周转率的假设基础上进行测算,则本项目在开始建设后前两年将分别亏损17,244万元和25,606万元,达产后年均实现盈利5,629万元,将与预测效益产生较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T 1
T 2
T 3
T 4
T 5
T 6
T 7
T 8
T 9
派件收费
单价(元)
0.34
0.34
0.8
0.8
0.8
0.8
0.8
0.8
0.8
周转率
20
60
63
66
69
73
77
80
80
收入(万元)
661
9,282
38,800
45,266
47,529
49,906
52,401
55,021
55,021
预测收入(万元)
4,879
24,115
62,870
66,013
69,314
72,779
76,418
80,239
80,239
差异金额(万元)
4,218
14,833
24,070
20,747
21,785
22,873
24,017
25,218
25,218
超期收费
单价(元)
1
1
1
1
1
1
1
1
1
收入(万元)
751
3,445
5,132
5,132
5,132
5,132
5,132
5,132
5,132
预测收入(万元)
751
3,445
5,132
5,132
5,132
5,132
5,132
5,132
5,132
差异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寄退件收费
单价(元)
0
0
0
0
0
0
0
0
0
收入(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预测收入(万元)
680
5,572
15,397
15,397
15,397
15,397
15,397
15,397
15,397
差异金额(万元)
680
5,572
15,397
15,397
15,397
15,397
15,397
15,397
15,397
广告业务费
单价(元/月)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收入(万元)
3,150
25,798
39,600
39,600
39,600
39,600
39,600
39,600
39,600
预测收入(万元)
3,150
25,448
39,600
39,600
39,600
39,600
39,600
39,600
39,600
差异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0
收入合计
4,562
38,526
83,532
89,999
92,262
94,638
97,134
99,754
99,754
(万元)
净利润
17,244
25,606
2,091
5,829
5,431
6,116
7,501
9,239
3,196
(万元)
虽然随着配股投入的速递易项目网点布放的完成,公司速递易业务已初具规模,客户粘性正在逐步建立,且随着推广力度的加大、速递易APP顺利上线等一系列辅助措施,开通派件收费的网点数量已开始快速上升。但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各项业务能否实现预计收入仍然受网点开通收费情况、用户体验度、未来市场竞争环境、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并且,不排除公司为加速市场拓展、提高用户体验满意度、建立和加强用户粘性、压制竞争对手、维持竞争优势、构筑市场壁垒而采取诸如继续延长免费期限甚至永久免费、降低收费标准、向用户提供使用补贴等措施,进而导致本项目出现实际收费时间晚于预测时间、开通后周转率大幅下降、亏损期延长、实际效益低于测算效益甚至长期巨幅亏损的情况。
3、与物业公司签订布放运营协议有效性的风险
《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公司速递易设备布放运营协议主要同物业公司签订,少量系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署三方协议或直接与业主委员会签署协议。公司开展速递易业务取得业主(委员会/大会)授权的方式除了签署协议外,还包括布放前调研征询业主意见和使用意愿、了解物业与业主相关约定、通过物业公司公示以征求业主意见以及通过业主在首次使用速递易设备时点击确认使用须知获得授权。
速递易业务本质为自助便民服务,为物业和业主双方均提供了良好的用户服务体验。截至2015年5月31日,我来啦公司已在全国27,194个网点实际完成28,955套速递易主设备的布放,其中因业主(委员会/大会)反对速递易布放运营而撤离所在物业的小于已布放速递易设备总量的0.1,且撤离设备均已在原所在城市或片区就近重新完成布放运营。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在物业与业主对相关事项约定不明而产生争议、业主(委员会/大会)不允许或者擅自终止、协议有效期内物业公司被业主(委员会/大会)解聘进而终止布放协议等情况下,可能导致布放运营协议被迫终止及速递易设备撤离物业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4、租赁物业的违约风险
截至2015年5月31日,虽然我来啦公司已与物业公司签署了63,194个速递易设备网点布放协议(95以上的协议均设有明确的排他条款),且上述协议期限主要在三年及以上,但仍不排除物业公司在速递易设备布放前单方毁约、擅自更换布放场地、在速递易设备布放后提前终止布放协议、修改或追加协议条款或者不遵守协议中约定的排他条款以及允许公司竞争对手进入小区布放设备的可能性。自公司开展速递易业务以来,尚未发生过物业公司在合约期内违约的情况,但若发生上述不利情形,将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经营成本和竞争压力。
5、租赁场地费支出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项目效益预测已根据目前场地费的实际支出情况和未来增长趋势合理预计了场地费用支出,但是仍然面临租赁场地费支出的不确定性风险。
首先,随着速递易广告业务及增值业务的开展、收费模式的普及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不排除签约的物业公司要求公司在合约期内增加场地费用或者要求将固定场地费转为浮动场地费(即根据收益分成)的可能;同时亦不排除相关租赁协议到期后,物业公司要求大幅提高租金的可能。
其次,速递易设备布放运营协议主要同物业公司签订,速递易设备布放后公司要按照协议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场地使用费。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产权为业主共有的场地、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但是由于我国物业服务行业目前发展还不尽规范,上述公共收益存在被物业服务企业侵占、截留、挪用的可能。公司存在被布点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求直接或者另行向其支付场地费(固定或浮动)的风险。自公司开展速递易业务以来,尚未发生过被业主委员会要求直接或者另行向其支付场地费的情形。但若发生上述不利情形,将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经营成本和竞争压力。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假设单个网点场地费支出较预计支出上浮50和100,将使得本项目投产后年均净利润由原预测的31,665万元分别下降至23,982万元和16,300万元,从而对本项目的盈利能力构成较大影响。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 1
T 2
T 3
T 4
T 5
T 6
T 7
T 8
T 9
场地费1
2,583
16,054
18,480
19,370
20,302
21,280
22,305
23,379
24,504
净利润1
13,887
8,003
34,655
29,549
29,721
30,626
32,785
33,210
31,107
场地费2
3,875
24,081
27,720
29,055
30,454
31,920
33,457
35,068
36,756
净利润2
15,179
16,030
30,055
22,285
22,107
22,646
24,420
24,443
21,918
场地费3
5,166
32,108
36,960
38,740
40,605
42,560
44,609
46,757
49,009
净利润3
16,470
24,057
25,455
15,022
14,494
14,666
16,056
15,676
12,729
注:场地费1、2、3分别为预测场地费支出、上浮50和上浮100,净利润1、2、3则为对应的净利润。
6、网点拓展速度减缓所带来的风险
速递易业务属于典型的网格化运营项目,需要通过快速扩张实现规模效应,为迅速达到上述目标,公司2014年全年共布放13,022个网点,较2013年全年布放网点数增长856.09。并且,全国重要城市的大型居住区、商业区、校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综合办公区等人流密布区域的优质网点数量相对稀缺,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公司尤其需要加快拓展速度以占据优质网点。因此若公司放缓网点布放速度或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导致拓展速度减缓,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市场先发和领先优势,极大地影响公司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和市场地位,进而导致公司前期投入沦为“沉没成本”,将对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7、目标客户群体与网点拓展计划不匹配的风险
公司速递易业务在拓展初期主要是通过自助设备针对性的解决快递业“最后100米”的配送问题,通过促使快递投取件从“分散单件”的作业方式向“集中批量”的作业模式转变,从而实现快递员集中、快速投取件。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2014年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39.59亿件,较去年同期增长51.95。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末,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