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和2014年度,烟台伟岸分别收到税收返还148.73万元和266.80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9和4.49,占比较低,营业外收入对烟台伟岸的利润贡献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目前烟台伟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利润,具有持续性。
3、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专审字【2015】51040038号《审计报告》,烟台伟岸最近两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其中,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元
烟台伟岸非经常性损益全部为政府补助。2013年度和201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92和4.70,非经常性损益对烟台伟岸净利润的贡献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烟台伟岸100股权,烟台伟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
上市公司基于以下假设编制了201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如下:
1、假设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2、假设收购烟台伟岸后的公司架构于2014年1月1日业已存在,假设2014年1月1日为购买日,自2014年1月1日起将拟购买资产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并按此架构持续经营。
3、假设上市公司2014年1月已支付收购价款的55,即41,250.00元,其中37,500.00元系借款,借款利率为8,剩余部分为自有资金。
4、因收购烟台伟岸股权而发生的费用及有关税务影响不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5、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未考虑烟台伟岸账面可辨认资产、负债在2014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仅以上市公司和烟台伟岸在相关期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编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第51070003号)。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以上市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计报告为参考;本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下转B21版)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收购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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