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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政府就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发布相关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 16:21:19 浏览:1801

12月1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文,就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的相关意见。

今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文,就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的相关意见。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二十三条中提到,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严格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严厉整治房地产广告违法,重点查处含有投资回报、办理户口和升学就业承诺等房地产广告。严格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禁期房转让,开发企业需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等规定。

意见全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的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促进消费持续快速增长是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省政府《关于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消费的意见》(川府发〔2016〕46号)等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挖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消费市场动能,提升消费信心

(一)提升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者贡献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各级工资待遇。通过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盘活居民存量资产等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配合)

(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无公害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新兴业态,提高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深化农村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农村产权有序进入市场;完善农村征地制度,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标准,探索收益共享机制;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投资、运营新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责任单位:市农委牵头,市国土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促进就业创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引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依托产业升级带动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社保补贴、税费补贴、稳岗补贴、就业培训等政策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大力实施创新引领行动,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等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创业载体建设,加强创业培训与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科技专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群体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增长。(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按国家统一规定,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落实“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三项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配合)。进一步提高社保覆盖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抓好分级诊疗、医药分开和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深化教育改革示范,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动普高优质特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教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善“租售补”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改善城乡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牵头,市建委、市财政局配合)。努力降低居民支出预期,增强居民消费信心。

二、需求供给两端发力,培育消费热点

(五)扩大康养消费需求。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医养融合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和规范社会办医,支持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推进健康服务业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医疗护理、康复护理、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业发展。引导发展专业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诊断机构,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落实养老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养老服务。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购买服务等多种发展模式,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

(六)扩大文化旅游消费需求。增加文化服务供给,将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文创中心。坚持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并重,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和城市影响力,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名城和具有文化感召力的现代艺术之都。加快杜甫千诗碑、金沙演艺综合体、成都城市音乐厅和成都画院画家工作室等项目的建设。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产品的购买力度。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内容产业等新型文化业态。加强全民文化艺术普及,提高人文素养,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提升文化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对接旅游国际化标准,深化跨区域旅游合作,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加强以文化遗产旅游为核心的精品景区提档升级,引导都江堰、青城山等传统观光型旅游向集观光、休闲、保健、健身娱乐等一体的复合消费型旅游转变。通过“旅游 文化”,拓展旅游自身发展空间,推动建设一批符合大众旅游时代个性化需求的旅游产品。办好中国成都国际美食旅游节、成都国际旅游展等重大旅游展会活动,丰富旅游消费项目。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牵头,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博览局、市人社局配合)。

(七)扩大绿色消费需求。引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加快推动消费向绿色转型。完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责任单位:市交委)。促进绿色循环消费,推广低耗材、低排放、易回收、可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消费。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共享消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高效照明产品和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家电等节能产品消费。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设施,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绿色商场、节能超市、节水超市、慈善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支持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交委、市农委配合)。

(八)扩大信息消费需求。推进三网融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本涵盖公共服务区域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热点区域的免费无线局域网络。加快建设大区级互联网数据中心和商用云计算中心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网络零售和移动电子商务。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完善软硬件环境,实现境内外商品“双向”流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引导信息消费体验,鼓励产业链上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公共设施、设备、信息资源等,建立信息消费体验馆、体验中心、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信息亭等,为市民提供便捷的信息消费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牵头,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配合)。

(九)优化品质消费供给。大力推进国际购物天堂建设,打造城市主题文化、品牌体系结构、品牌形象识别、品牌营销推介和品牌维护管理体系,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鼓励企业加强设计、制造、营销等环节衔接,鼓励研发新品、创造品牌、丰富产品内涵、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增加“中国质量奖”“中国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等商品和服务供给,扩大“成都造”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鼓励引进商业品牌和品牌商品,加大本地优质商品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吸引内外消费。稳步促进汽车、电子产品、家居建材等耐用消费品提档升级,推动智慧家电、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机器人等智能产品的推广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科技局配合)

(十)优化农村消费供给。积极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打造一批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加快落实“宽带乡村”建设计划,尽早全面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光纤到户覆盖。完善鲜活农产品一体化冷链流通体系,继续扶持“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和直供直销。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推动休闲农业景区建设,培育休闲农业专业村,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健康发展。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性用地、投融资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休闲农业用水、用电享受农业收费标准。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有效破解“起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难题,推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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