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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16/7/4 3:43:49 浏览:1596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部署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加快建设世界城市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期间,首都经济社会中各种积极变化和不利影响将同时显现,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这些都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本规划是市级一般专项规划,对于“十二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总结与回顾。

“十一五”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社会形势,积极推进“十一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的监管目标和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首都市场秩序、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以及奥运会和国庆六十周年市场秩序保障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具有首都特色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新“三定”方案的实施,政府有关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分工更加科学,部门协作和联动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积极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对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监管;不断完善以经济户口为基础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精细化管理;以风险点控制为核心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强化,将监管重点从事后向事前转变,初步形成了市场监管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

2、服务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十一五”期间,搭建了以三级服务平台为基础,以网上登记为支撑的市场主体准入服务平台。深入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实现了新旧登记制度的平稳过渡。通过网上登记系统的全面应用,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和公众。全市三级公众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从政策咨询、服务预约、社会评价到远程办理的全程信息化服务,登记平台的总体社会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截至2010年底,本市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46万户。“十一五”期间,充分利用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形成了投资、交易、消费指南、市场专项预警、市场秩序评估等一系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信息服务产品。定期发布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参考。建立了社区工作站、网上工作站、以及边远山区的流动工作站,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社会服务网络,构建了便捷的政府管理部门与公众交流的渠道,仅网上工作站累计访问量就达118万人次。“十一五”期间,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行政指导的管理理念,并积极付诸实践。相关部门充分利用行政指导灵活性与亲和性的优势,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在提示事项办理、消除违法隐患、纠正轻微违法、引导科学消费、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3、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制约机制开始形成。

“十一五”期间,对“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制订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标准,明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的内容、来源和使用权限,进一步拓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应用功能。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共归集各类信息1324万余条,外网企业信用网站月均访问量超过230万次,每日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户数超过7.6万户,为保障交易安全提供了有效支持,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4、建立了具有首都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营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十一五”期间,建立了由市政府食品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协调顺畅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监测网络体系和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科学评估、市场准入、监测与监督抽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归集发布和日常监督检查六项机制。遍布全市的1万余名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将首都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延伸到3472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充分整合卫生、质监、进出口检验检疫、工商等部门的质量检测资源,实现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多环节的检测、分析和预警。在远郊区县建设和改造了10个食品配送中心、3488家村镇食品连锁超市和2300多家社区食品便利店,提高了优质合格食品对社区、偏远乡村的辐射能力。建立了食盐、鲜肉、主要副食和农业投入品四大配送体系,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安全。“十一五”期间,共对2713批次不合格食品实行强制退市,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72。

5、市场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首都市场秩序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在全市180余家市场内实施,制售假冒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广告监管系统监测各类广告1733万条次,违法率控制在3左右,广告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净化。合同履约率提高。截至目前共制定和推行了涉及汽车交易、家政服务等100多种合同示范文本,集中查处了技术转让、连锁加盟、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合同违法案件。有形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达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已累计升级改造市场742个,重点区域市场内商户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和场厂挂钩制度落实率达到100。电子商务监管框架初步形成,网络交易环境得到改善。经营性网站定向搜索系统,实现了对本市企业电子商务网站的自动搜索,目前已筛选定位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网站约84000家,有效扩大了监管视野。市场竞争秩序得到有效控制,建立了传销预警机制和区域合作机制。重点查处了医药购销、图书出版、商业零售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6、建立并完善了高效畅通的消费投诉及争议调处机制,消保维权体系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全面落实商品准入制度,强化了市场经营单位的管理责任。以通讯器材、汽配、儿童用品、家电、建材、服装六大类商品为重点,抽检商品样本13180个。12315投诉举报系统发挥了重要的信息平台作用。“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11.24万件,举报11.8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11.4万元。至2010年底,全市消费者投诉快速解决“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已扩充至1260家。“绿色通道”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搭建了简便、快捷的消费争议处理平台。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推动本市移动电话资费总体水平大幅下降,通过媒体公开点评虚假广告,发布消费警示等,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赞誉。

7、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信息化监管手段全面渗透到各个领域,市场监管现代化程度和监管效能不断提高。案件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商品质量监控系统、电子商务监控系统、网上审批登记注册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应急执法装备等业务系统建设有序推进。执法装备的现代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8、首都市场秩序经受重大活动考验,各项长效监管机制日趋完善。

“十一五”期间,首都市场秩序经受了北京奥运会和国庆六十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事件的考验。奥运期间,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可能影响奥运市场秩序的1419个风险点实施精确监管,在保障奥运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供奥食品生产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奥运“两村两中心”和竞赛(训练)场馆,以及贵宾和运动员驻地的餐饮场所实施驻点监管,驻点人员严格把关,有效防控了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为奥运食品安全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食品安全移动实验室的应用,大大提升了食品安全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奥运食品安全监控及追溯系统运用RFID、GPS、电子签封和温度记录装置,实现了对奥运食品运输车辆轨迹、厢内温度、车门开启情况全程实时监控,确保了万无一失。奥运期间,全方位开展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现了重点地区、重点市场没有国际知名品牌权利人投诉,奥运会国际合作伙伴、供应商、赞助商在知识产权方面没有投诉,国内外广大消费者没有就知识产权问题提出投诉,实现了三个零投诉。

二)“十二五”期间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加速期,也是向“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科技北京”发展目标跨越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首都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各种业态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社会利益关系出现重大调整,市场监管工作既面临重要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

1、首都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对市场监管的整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推进,以及首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的实施,北京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参与区域合作和世界分工,这将促使北京的经济与世界经济在更广阔空间和更大程度的融合。首都的市场监管必须适应这种国际化需求,具有更加安全的投资环境、更加公平的交易环境和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

2、首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随着首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市场进一步开放,首都经济将呈现出资本多元化、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元化的特点。随着电子商务、直销等新型业态的发展,交易方式将更趋多样,违法行为也更加隐蔽。这些变化对政府监管部门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3、首都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实现政府部门监管资源整合、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公共服务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遇。

“十二五”期间,随着北京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将得到有效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产品。政府部门管理信息共享基础上的执法资源整合,将进一步拓宽监管领域,提高监管效能,为政府部门充分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奠定基础。

4。首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对政府部门关注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随着北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社会关注点将由奥运会等重大事件转向民生领域。市民对首都消费环境、消费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障寄予更高的希望,要求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治理力度,这对政府管理部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挑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当前在推动首都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促进首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缺乏全局统筹,政府管理部门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妨碍整体监管效能的提高;首都市场监管难度提高,监管任务加重与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需求多元化与公共服务方式和手段相对滞后的矛盾日趋明显;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发展不均衡,行业自律作用较为薄弱,企业信用体系的市场约束效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我们必须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设更高水平的与“三个北京”相适应的首都市场秩序。

二、“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

根据“三个北京”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要求,以营造首都良好市场生态环境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着力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在信息共享基础上的执法资源整合和协作,提高整体管理效能;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首都社会信用发展;推动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企业自律水平;健全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促进监管体制和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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