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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海外社交媒体账号矩阵建设暨文化出海传播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8/28 8:40:34 浏览:31

来源时间为:2024-08-20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海外社交媒体账号矩阵建设暨文化出海传播活动品目采购单位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本级)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20日16:5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预算金额¥70.04785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进项目联系电话010-89493937采购单位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本级)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胡各庄大街9号院6号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9512502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晟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9493937

项目概况

北京市通州区海外社交媒体账号矩阵建设暨文化出海传播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2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4210200012765-XM002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海外社交媒体账号矩阵建设暨文化出海传播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478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0.0478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第一包

北京市通州区海外社交媒体账号矩阵建设暨文化出海传播活动

70.04785

1项

搭建通州区在三个海外社交媒体平台的账号,保障账号的常态化更新和运营;邀请网络达人围绕通州区重大传播话题进行传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约之日起至一年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21至2024-08-27,,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2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9-02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杜杨南街10号院3号楼9层93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5)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7)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驱动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授权委托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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