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北京SEO > 正文

佳云科技: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发布日期:2021/9/14 0:58:58 浏览:4097

关的风险因素

中披露

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佳速网络共持有发行人

135,225,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31。其中,质押股份数量合计

101,419,425股,占佳速网络持股数量的

75,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8,质押比

例较高。若未来出现质权人行使股票质权之情形,佳速网络将面临股票平仓风险,

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会被进一步稀释,将对发行人控制权稳

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

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发行人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事宜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文件、发行预案及历次修订稿、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认购及终止或补充协议

文件

、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

2、查阅发行人及佳兆业集团报告期内

的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3、获取佳速网络的《股票质押合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4、查阅佳速

网络

、佳兆业集团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5。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张冰进行访谈,了解

公司调减募集资金规模后

重新调增的具体原因。

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事宜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

文件、发行预案及历次修订稿、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认购及终止或补充协议

文件、发行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及承诺;

2、查阅佳速网络、佳兆业集团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3、对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张冰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调减募集资金规模后

重新调增的具体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流将切实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增强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

2、佳速网络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由佳兆业集团全额

提供,资金来源于佳兆业集团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

采用股份质押的方式

进行融资情形,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3。

发行人调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后重新调增原因具备合理性,发行人

控股股东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变相代持的情况

4、佳速网络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由佳兆业集团全额

提供,佳速网络不存在采用股份质押方式获取本次认购资金的计划,不

会对公司

控制权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相关风险已充分披露。

经核查,律师认为:

发行人调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后重新调增原因具备合理性,发行人控股

股东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变相代持的情况。

问题三

据发行人测算,公司未来三年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分别为

22,277.88万元。

27,847.35万元和

30,809.18万元,合计

84,934.41万元。

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

金额

26,617.42万元,主要包括新增转让北京微赢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微赢互动)

100股权产生的应收股权转让款

20,230万元。根

据公司公告,相关

股权于

2020年

6月交割完成,受让方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应于交割完成日起满一年后的

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30,即

7,140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

1)测算中使用的

2020年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

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其他应收

款相关预测是否充分考虑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影响,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测算是否

准确,如否,请重新进行测算,并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

理性。(

2)微赢互动股权转让的背景、原因、定价依据,

股权转让款各期是否按

时支付,设置较长付款期限的合理性,在首付款仅支付

15股权转让款的情况

下即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原因及合理性,受让方收购后即向发行人质

押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其是否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支付后续款项,发行人控

股股东、实控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董监高是否与受让方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业务、资金往来,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合规性。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

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律师对(

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测算中使用的

2020年末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等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其他应收款相关预测是否充分

考虑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影响,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测算是否准确,如否,请重新

进行测算,并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测算中使用的

2020年末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

款等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其他应收款相关预测是否充

分考虑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影响,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测算是否准确,如否,请重

新进行测算

公司进行补流测算时,使用的

2020年末主要科目数据与经审定的资产

负债

表数据差异及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测算数据

经审计资产

负债表数据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35,423.71

120,042.48

15,381.23

(1)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35,423.71万元,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后账面价值为120,042.48

万元,在进行预测时,采用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前的金额具备合

理性;

预付款项

18,454.87

18,890.57

435.70

1)系输入了

2021年

3月末预

付款项金额;

科目名称

测算数据

经审计资产

负债表数据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其他应收款

(不含应收利

息)

9,149.96

26,433.72

17,283.76

1)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利息)

账面余额为

29,379.96万元,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账面价值为

26,433.72万元,

在进行预测时,

采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前的金

额具备合理性;

2)因股权转让属于经营过程中

非经常性事项,在进行流动资金

预测时未考虑应收的股权转让

20,230.00万元;

应付账款

28,980.59

28,980.59

预收款项

39,012.02

39,012.02

应付职工薪酬

1,091.09

1,091.09

其他应付款

(不含应付利

息)

4,833.33

32,998.81

28,165.48

1)因其他应付款中非金融机构

借款

24,843.07万元和股权收购

3,322.40万元属于经营过程

中非经常性事项,在进行流动资

金测算时未考虑该事项;

因股权收购、应收利息、非金融机构借款、应付利息等事项不属于日常经营

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项,在进行补流测算时,对该等事项进行了剔除,其中包含

其他应收款

股权转让款

20,230.00万元、应收利息

183.70万元、其他应付款

金融机构借款

24,843.07万元、其他应付款

股权收购款

3,322.40万元和应付利息

790.36万元,在对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预测时已充分考虑剩余股权转让款。

非金融机构借款、剩余股权收购款影响。

2018年。

2019年和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

44.14,复合

增长率为

37.25,假设

2021年至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5,基于

测算谨慎性,将预付款项金额修正为审定数,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20年末

占营业收

入比例

2021年度

/2021年末

2022年度

/2022年末

2023年度

/2023年末

营业收入

699,701.76

100.00

874,627.20

1,093,284.00

1,366,605.00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135,423.71

19.35

169,279.64

211,599.55

264,499.43

预付款项

18,890.57

2.70

23,613.21

29,516.52

36,895.64

其他应收款

9,149.96

1.31

11,437.45

14,296.81

17,871.02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最新北京SEO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