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SEO秘密 > 北京SEO > 正文

苏州、上海、北京、山东、江西、广东出台措施应对疫情助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0/2/8 17:07:10 浏览:1128

来源时间为:2020-02-07

近期,为了进一步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一些省市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苏州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苏府〔2020〕15号

各市、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简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苏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二)稳定职工队伍。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6.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社保中心)

三)减轻企业负担。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9.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0.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苏州遵照执行。由市工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

上海

上海出台减负政策

为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相应措施,如推迟企业复工时间、限制大规模人员流动等,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就是稳增长、稳就业、保民生。为此,上海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本市人社领域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和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等,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

从今年起,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月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按往年的惯例,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均高于上一年度,从7月份调整社保缴纳基数比4月份调整,整整推迟了三个月,也就是在这三个月中,单位和个人都是按原基数缴纳,从而减轻了各方的缴费负担。”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市人社局测算,通过该政策,预计当年度可减轻本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约2.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约0.9亿元。“许多低收入者、灵活就业人员每年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推迟上调有利于增加这部分人员的可支配收入,这项政策对他们意义重大。”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仅此一项,预计今年就将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结合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所减少的101亿元,预计本市仅在降费方面就将为企业减负127亿元。

“返还失业保险费的举措,不仅在于降低实际费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在“稳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相关专家分析指出,实实在在的“减负”措施,不仅缓解了企业当下面临的“燃眉之急”,减少后顾之忧,让企业吃下“定心丸”,提振信心安心生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疫情导致的就业市场压力。

此外,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也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逾期缴费将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市人社局介绍,本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也将及时做好养老、工伤、遗属等待遇的核定,确保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大力推进社保办事“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并实施社会保险业务容缺经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参保单位、个人提交的经办材料存在缺失的,允许其通过“先办后补”、书面承诺等方式先行办理。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疫情影响时间可在申请时限中扣除。

北京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

京政办发〔2020〕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市民生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1.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各区围绕防控物资和配套部件、材料项目生产建设、认证等方面,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2.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责任单位:北京海关、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3.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提高资金拨付汇划效率。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5.简化外汇办理手续。对于市政府有关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单证材料,经办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二、加大防控资金支持力度

6.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池,主要用于全市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市区两级财政加大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力度,优先调度,协同财政代理银行主动做好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对接,确保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于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区级财政,市财政将及时增加资金调度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7.加强医疗费用保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救治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源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8.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信贷申请“特事特办&rd

[1] [2] [3] [4]  下一页

最新北京SEO
  •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04-23

    来源时间为:2024-4-15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谷歌seo策略04-23

    来源时间为:2024-04-10跨境平台极速入驻,助力卖家货销全球亚马逊开店北美/欧洲/中东Allegro开店波兰TOP级平台日本乐天日本TOP级平台美客多开店……

  • 北京发文!目标到2027年信息软件产业营收达4.8万亿元04-22

    来源时间为:2024-04-19【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9日消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北京市加快建设信息软件产业创新发展高地行动方案》。其中明确,到202……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